得不到的才是白月光
林夏已經八年沒有見到李改了。大學時,他是高她一屆的學長,亦是被她暗戀三年的“床前明月光”。
即便多年過去,她仍記得,當年操場上“馳騁”的男子。
他赤裸的上身,密布的汗水,塊塊的腹肌,或投籃,或閃躲,或搶球……都讓她覺得李改好man。
林夏甚至偷過李改的上衣!
愛一個人,愛到連汗水都覺得好聞那才徹底……它本就是毒藥,如權勢,如富貴……讓墮落,發瘋,腐爛……
但,大學畢業,兩人便再也沒見過。
尓今,重逢了。
因為兩人工作的公司展開一次合作,他們為各自代表才得以重遇。
林夏望著眼前暌違多年的“愛人”不禁怦然心動。但,她是個有骨氣的女子,硬生生忍住內心激動,裝作若無其事。
兩人是老相識,又加之林夏有能力,表現出眾,口才極佳,方案又做的好……這次合作火速拍板,不到兩小時便結束會議,確定了日後行程。
下班,李改請林夏吃飯。
吃的是日本料理,李改曾說想去日本。
狹小的房間裏,燈開的很暗,隻留了一點光。他們選擇的是靠窗的房間,窗戶微微開了一半,露出一個小小的縫,外麵的月光照了進來。
桌子上,菜肴徑直,清酒高檔。他為林夏夾菜。
“這菜很好吃,這間店鋪我來過好幾次,都會吃這個菜。”
“謝謝。”林夏說。
“你結婚了嗎?或者有對象嗎?”李改問。
林夏心一動,旋即微笑搖頭:“沒有,你呢?”
“我也是,一直忙工作。”
酒過三巡,兩人都有點醉。李改不想回去,說是不願大好夜晚麵對空落落的家,以及發白的牆壁。
他要了一壺清酒,讓林夏陪他去酒店。
意思是明顯的,成年人的世界裏,很多以前不敢都成了敢,很多以前不會漸漸也都學會。
但,他是出於那種情愫?欲望、喜愛、亦或是醉了?
林夏不確定,更猶豫該不該去。她是倨傲的。
當李改又提出一次請求後,林夏淪陷了。她像是失去領地的士兵,頹敗,無能,懊惱……卻又是歡喜的。
這便是中了情毒。
酒店是在那家料理店不遠處,自外看便知道內裏裝修的精致。走入,果真如此。房間收拾的很幹淨,門口擺了兩雙拖鞋,還有安全措施的必需品。
兩人進了門。
“很漂亮,也很有情調。”燈有好幾種顏色,紅的,黃的,藍的……李改選擇第三種。
當整個屋子被藍色籠罩後,李改脫掉了自己的上衣。他說要去洗澡。林夏緊張,她太高傲,高傲到什麼都要最好,事業,房子,衣服,化妝品,亦或是男人……
她是第一次。
當晚,兩人在床上展開博弈,像無數次林夏夜間的發夢。床頭,還擺放著喝了一半的清酒,隨著二人動作一下一下顫動。
結束了。
李改倒頭就睡,林夏望著他熟睡的臉。俊俏,剛毅……快三十的男人,不止違背歲月摧殘半分,反而更有男子氣概。
他是真心的嗎?隨著李改每一次呼吸,林夏都會問自己這個問題。一遍一遍,糾結又期待。
很快便是天亮,第二天開始了。
李改徑直走了出去,林夏微微有些許失落。但又自我安慰,想一夜足矣。
上午,林夏便在安慰與失落間渡過。到中午了。
正準備去吃飯,李改忽而出現。他站在林夏公司樓下,揚起笑,望著林夏。林夏驟然不安,強自鎮定地走過去。
“你怎麼在這裏?”林夏笑問。
“等我女朋友啊!”
林夏一驚!——她曉得李改說的是自己,但仍舊不確定,怕自作多情。
於是她問:“你說的不會是我吧?”
李改一笑,邪魅動人,有點壞,但更多的是俊俏。“當然,不然還會是誰?”
林夏成了撲入蛛絲的飛蛾,再也無法掙紮,隻待被吃掉。
爾後,兩人走了。
她是那跌落火中的蛾
自此,兩人時常見麵。或去喝咖啡,或去看電影,更多的是賓館及林夏家。她未曾去過李改住的地方。
李改給的理由是他家不夠浪漫。
林夏信。
當一個女人,不論多麼高傲的女人,陷落愛情後,便成了傻子,男人說的都會聽,男人說的都會信。
林夏便是傻子。
“你知道嗎?你穿旗袍的樣子真美。”
當李改說完這句後,林夏的衣櫥裏便有穿也穿不完的旗袍。長的,短的,深色的,淺色的——李改最喜歡一件綠底,繡了杜鵑,滾了一道道金線,袖子拐了紋路的。
他說女人味十足。
的確很有女人味,尤其是林夏抽煙的姿勢,穿著旗袍,抹暗紅色的唇,風姿綽約地靠著沙發,像極了民國時期的貴婦人。
李改會在此時給她拍各種各樣的照片。
很快便過了一個月。
一月後便是林夏的生日了。
自好幾天前開始,林夏便期待時間快一點,像是等不及了似的。她一日日地撕扯一本老舊的日曆,一張一張揭落,數著日子的期盼。
終於到了。
但,她收到的,不是浪漫的玫瑰,亦或昂貴的香水。而是,一個女人和李改的爭吵。
當時她站的比較遠,看不大清女人的臉,亦聽不到兩人的對話。但肢體動作表明是在吵架。
李改有女朋友,亦或是妻子?她成了小三?
不,不,不——
林夏拚命地找一個別的可能,但,絞盡腦汁卻找不到。
她失魂落魄地回去了。
晚上,接到李改的電話,林夏猶豫要不要接聽。思考太久,電話掛掉了。
怎麼辦,怎麼辦,怎麼辦——
她完全沒有主義。
正失落,門被人敲響。起身,開門,是李改。他站在門口,一臉焦急,還帶了疑惑:“怎麼了,不是說好晚上去看電影給你慶祝生日嗎?為什麼你連電話都不接?”
林夏有幾許猶豫,腳步卻不自覺把李改帶了進來。她走到沙發坐下,摸起桌上的“壽百年”,打出一根紅色的煙點上,吸了兩口:“我今天看到你和一個女孩在吵架,她是誰?”
李改一怔,旋即反應過來,露出一個笑臉:“原來如此,你生氣了?”
林夏很想罵他,亦很想打他。但最後卻是沒骨氣地別過臉,不敢看他。
“傻瓜,你誤會了——”戀愛中,總有一句讓女人無法抵抗的話,亦或是為人擺布的外號:丫頭,小豬,傻瓜……
林夏三十歲亦“不落俗套”。
“那是我前女友。”李改解釋,講兩人早就分手了,是在見到林夏的一星期前。李改說其實自己暗戀了林夏很多年,那個女孩和她有幾許相似,故而被視為替身。但,經過時間洗禮,李改發現,最愛的仍舊是林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