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秀金的烏龜又回來了!”消息在石首市不脛而走。
這隻烏龜重返故土,已經是第10次了。
早在1947年4月的一天,當時隻有12歲的焦秀金,捉到了一隻約半斤重的小烏龜,便在龜背上刻上自己的名字和“民三六”字樣,然後放到三四裏外的堰塘裏。從那時起到1968年的21年裏,焦秀金8次將它放生,烏龜8次回到了原來的地方。
1968年春天,當了農機站站長的焦秀金到武漢參觀,他將長到5斤多重的大烏龜裝進帆布袋,來到長江武昌橋頭江邊,請攝影師拍了一張人龜合影照,然後就放生了。
1977年5月11日下午,焦秀金正在插秧,有人對他說:“你養的烏龜又回來了,在鎮上酒館裏。”焦秀金急忙趕到酒館,果真是它,龜背上,“焦秀金”三個字,除“秀”字有些模糊外,其餘清晰可辨,隻是體重降到3斤2兩,龜殼的四周由青變黃,龜頭奇大,由尖變成了橢圓。
焦秀金激動得立即掏錢贖回了它。
不料,第二天早晨,烏龜又不翼而飛。9月5日,有人在附近河汊打魚,一網又拉起了這隻烏龜,焦秀金再次贖回了它。時間算起來30年,它共回了10次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