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桐鄉的烏鎮有個人,家中飼養一條狗。這條狗可真奇怪,每到夜裏,從河北麵遊到河南麵的一家去守夜。
有一天,主人把狗叫到跟前,斥責它說:“我飼養你。你卻給別人家去守夜、看院;明天,我一定要找殺狗的人來,把你賣給他殺了。”這天夜裏,主人夢見狗對他說:“我曾經欠河南麵那家的錢。所以我每到夜裏必過河到那家去守夜,用這個勞役來還人家的錢。現在我僅僅還欠十三吊錢,還完就不渡河去了。到那時,我一定報答主人的大恩德。”第二天主人又把那條狗叫到跟前,把串好了的十三吊錢拴到狗脖子上說道:“昨夜夢裏,你向我說了那番話。現在你到河南麵的那家還債去,免得你每夜過河了。”那條狗低下了頭,接受了主人的訓告。於是用嘴銜著銅錢過到河的南岸,到了那家,把十三吊錢扔下,就回到北岸主人家來了,從此再也不去了。
不多時,主人去探看女兒,喝醉了酒,深夜才回家,搖搖晃晃倒在魚池裏,那條狗得知趕來,立即號叫,還銜著主人的衣服,拖到魚池的岸上;然後跑到主人家的門前,用頭撞門。女主人驚醒起來,開門看見狗在池邊跑來跑去,就像用手指引著一樣。女主人提著燈籠沿著狗跑的方向,仔細地一看,她的丈夫醉倒在池邊沒有醒,於是攙扶著丈夫回到家裏。丈夫醒後,才對妻子說了那條狗還債的故事。丈夫說前些日子,夜夢咱家的那條狗說,要報答我對它的大恩,這就是它報答我的大恩呀。
又過了好幾個月,主人家不注意失火了。全家人都睡得很香,可是那條狗又用頭撞門了,一邊撞一邊狂叫。夫婦倆都驚醒了,起來一看灶門前起火了,眼看就要燒到屋頂,急救才滅。主人從這兩件事後,很好的飼養那條狗,一直到它死,還用棺材來埋葬它。這是清代康熙年間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