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亞是一塊孤懸海外的陸地,17世紀才為荷蘭航海家發現。對於澳洲土著人某些奇異的生活方式,人們仍然知之不多。但令人驚訝的是,他們擁有一種神秘的殺人方法,那就是所謂的“骨指術”。
據說那些用人骨和頭發製作的工具附有超自然的力量,澳洲土人用它施法執行死刑。這種骨指的方式,殺人者不需與受害人有身體方麵的接觸,但隻要被這人骨指過,再尖聲念出一串咒語,受害人便猶如長矛刺心,在劫難逃。殺人骨可用人骨,也可以袋鼠骨或木頭製成,樣式因族而異。要想使它生效,必須舉行複雜的儀式,才能賦予它強大的超自然力量。而婦女和非本族的外人是無法知道這種儀式過程的。在執行任務過程中,殺人者需穿一種用白羽毛和人頭發製成的鞋子,尋獲逃犯後走到離他較近的地方,其中一人跪在地上,將殺人骨像手槍一樣握在手裏,對準犯人,再念出一串咒語,便算完成任務並立即離開。據說這種殺人方法永不失手,而且不留任何痕跡。
1953年,澳洲北澳區有個土人從故鄉安恒地由飛機送到達爾文市的一家醫院。他既沒受傷或中毒,也沒有患任何已知的疾病,卻奄奄一息。在醫院勉強維持了四天, 第五天死去。原來他是美利族人,因犯了族規而需接受族人的審判。但他拒絕出席,逃離故鄉,於是族中殺手便製成一根殺人骨,對他進行追殺。他被殺人骨指過後,雖然住進醫院,但仍難逃一死。
1969年4月,土著人韋布因來福槍走火打死了一個同族人。法院因係意外事故判他無罪,但族人卻要他接受族中審判,韋布立即逃走。族人在缺席審判中判他死刑。
韋布帶著妻子、女兒和三隻狗,駕駛一輛小貨車,在澳洲一個又一個城市流亡,全家人住在車上,夜裏睡覺時身邊也放著來福槍。白天以打工為生。他說,族中的殺手必然要用殺人骨來對付他,為了防備被殺手的殺人骨指中,他一有風吹草動就逃離。到1976年,他已逃亡了七年,估計現在仍在逃亡中。
然而為什麼單單靠一根骨頭的指向,就能夠把人嚇得渾身發抖,昏倒在地,進而痛苦地死去呢?這個謎團至今科學和醫學界仍沒有準確的解釋,有人說,這是因為被指的人因極端恐懼,而產生一係列不良的生理反應:如血流量減少,血壓降低等而導致死亡。但是澳洲昆士蘭北部曾有一個卡納卡族人,自從被骨指後就去找醫生檢查,身體各方麵正常,但他也沒活幾天就死去了,這又怎麼解釋呢?看來這種殺人於無形的方式,至今仍是個難以說清的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