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老百姓們始終都相信這句話“人在做,天在看”這樣一個道理,果不其然,婦女失蹤案這件事情鬧出有十天的樣子,洪欽家就成了警察局重點調查的對象。
不單單隻是因為那幾天洪欽的精神上出了毛病,成天不出門,悶在家裏。還因為村裏有人路過他們家土房子後麵的時候,聞到茅廁旁邊傳出了一股惡臭味。起初過路的人以為是茅廁裏的糞便發出來的臭味,就沒管那麼多。可是就在她從茅廁旁邊側身走過的時候,她恍然看到茅廁的糞水池裏摶集了許許多多的綠頭大蒼蠅。出於好奇就走近看了一眼,才發現糞水池裏浮出了半條粗長的“人腿”,嚇的那個路人差一點當場就暈死了過去。
索性那人膽量還行,沒有被嚇的亂了陣腳,於是連忙撒腿就往人多的地方跑。見到人就說“殺人了,洪欽殺人了……”之類的話。
後麵警察局的人就開著警車把洪欽跟他兒子帶到了派出所給關押了起來,自從有了作案動機和證據之後,無論洪欽怎麼解釋,仍然無濟於事,殺人肢解的命案——已經是板上釘釘的事了。
後來派出所的解釋說:因為洪欽精神上出了問題,才會導致心裏邊的障礙較深。在病態心理的支配下,才有自殺或傷害他人的行為。
所裏的人為了早日結案,就草草的了結了這件事。至於洪欽剛剛二十出頭的兒子因為思想上和意識上還算正常,所以第二天派出所就把他給釋放了。他兒子始終都堅持認為洪欽是冤枉的,因為他母親的失蹤,洪欽才會整天悶悶不樂的憋在家中,甚至才產生了厭世的情緒。
但所裏的人都沒聽他兒子解釋事情的始末,就把人給轟出了派出所。據說當天晚上洪欽的兒子也無緣無故的死在了自己土屋後麵的茅廁旁邊,當時的情景任何人都沒想到,洪欽他兒子居然倒在了一堆被肢解的屍體上,當時死的樣子非常恐怖,眼睛睜得老大,雙手做出一副推人的恐怖姿勢。
過後村裏人都議論說,洪欽他兒子鐵定是被嚇死的,而且嚇死他的人必定是那三個被肢解的女屍。但也有人反駁說,那三個女屍中間有一個可是他親生母親,難道女屍連自己的親生骨肉也要殘害不成?總之,當時背地裏眾說紛紜,議論不休。
說到這裏的時候,爺爺故意頓了頓,咳嗽一聲說:其實洪欽他兒子在那一晚臨死之前還見過爺爺一麵,而且他兒子找爺爺不為別的事,就是為了他父親被警察冤枉的事情。當時洪欽他兒子跪在老屋前麵,懇求爺爺能他救回自己的父親,請爺爺幫他父親洗脫冤屈,說他父親真的是冤枉的,還說他父親是因為想念他母親才鬱鬱寡歡的,他父親根本不是殺人凶犯。
爺爺說那時候他也不想給自己扯上一些不必要的麻煩,畢竟【民跟官鬥】,也就隻有那麼一個結局——輸!最後就毅然決然的拒絕了洪欽他兒子的請求。不料第二天一大早就傳來洪欽兒子的死訊,爺爺當時也被震驚的目瞪口呆,心裏默默地自責了半個多月的時間。
洪欽被盼上故意殺人罪後,就被拉去執行槍決了。這件“肢解女屍案”村裏人都以為因此而告終了,但是卻不然。這事直到村裏又莫名其妙的失蹤了一個女人後,所有對洪家的質疑聲才由此消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