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做一回聖人(1 / 2)

瘋狗騎在張虎心腹小弟的身上,瞅著常樂和張虎倆人,有些發懵,茶室裏的倆個人並沒有想象中的那樣打鬥,反而相視而笑。

“樂哥,快,我這邊擋不住了,趕緊扯呼。”

大喪背對著茶室,看不清茶室的情況,聽見裏麵砰砰亂響,還以為打起來了,著急的叫喊。

“住手!”

常樂和張虎同時開口。

常樂無語的看著張虎,“早知道就不來這裏談了,直接去我的拳館多好。”

張虎也是很無奈,攤開雙手,聲音不陰不陽的,“看來樂哥手下多猛將啊!”

大喪摸著腦袋,拄著拐杖,對一旁的瘋狗問道:“啥情況?”

瘋狗低聲說道:“不知道。”

“那就先這樣,改天有機會我請虎哥喝酒。”

“也好,咱們這種人還是喝酒比較爽快,喝茶,有些裝嗶了。”

張虎雖然說話的聲音不陰不陽,但是為人,絕對是個爺們。

“虎爺,用不用兄弟把他們留在這?”

張虎的心腹小弟剛才被瘋狗打了一頓,臉上竟是烏青,此時恨不得把常樂一起留在這,這樣他就能找瘋狗報仇了。

張虎瞥了一眼心腹小弟,冷哼道:“你們一群人都攔不住人家倆人,還特麼好意思再動手?廢物。”

依舊是瘋狗開車,大喪坐在副駕駛,常樂依靠在後座,常樂這人有一個眾所周知的習慣,那就是每次出行,身邊隻有這兩個人,多一個都沒有,但也沒有人敢對趁機對付他,因為曾有人以為常樂身邊人少,就動他,反而被常樂連根拔起。

三人,三把刀,平淌一條街,可見三人戰鬥力彪悍。

“樂哥,張虎你倆在茶室打了三分鍾?”

瘋狗已經想明白今天的事了,順便也想知道張虎的戰鬥力。

常樂輕笑一聲,說道:“若放在今天之前,我真不是張虎的對手,這個人很強。”

“有多強?看樣子和樂哥平分秋色。”

大喪在一旁開口。

常樂思考了一下,說道:“格鬥,他比我強,搏命,他先死。”

瘋狗和大喪倆人頓時不說話了,搏命,誰有常樂拚?反正至今天,倆人沒遇到過。

“樂哥,今晚去哪?”

大喪扭過頭看著常樂,說道:“要不今晚去新場子吧?在大學城那邊,那邊全是學生妹。”

常樂笑了一下,說道:“看你那春心蕩漾的樣子,你決定吧,不過晚上要去接嫂子回家,把握好時間。”

“遵命。”

大喪一聽常樂同意去新場子玩,頓時樂的屁顛屁顛的。

而坐在後麵的常樂眼神如星空般深邃,因為他發現,他此時的力量能對抗內力十重天,他開始思考怎麼利用這股神奇的力量對抗楊家了。

※※※

林蕭瀟是一名普通到不能再普通的基層民警,每天不是找走丟的貓咪,狗狗,就是勸解吵架的居民,這和她預想中相差太多了。

她原本以為畢業之後能衝擊在第一線,抓捕罪犯,沒想到,畢業之後直接下放到基層,遇見的都是雞毛蒜皮的小事。

昨天,林蕭瀟在上大學的弟弟口中得知,大學城附近的娛樂場所有人販賣搖-頭丸,這讓一直苦於所學無用的林蕭瀟頓時來了精神。

所以,今天下班之後,林蕭瀟穿著從來都不會穿的衣服出了門,打車來到大學城,隨便找了一家酒吧,走了進去。

剛一進門,就看見一個青年獨坐在吧台喝酒,林蕭瀟深吸了一口氣,暗自給自己打氣,她在警校學過偽裝,她覺得自己就算是沒來過酒吧,此時這身打扮也不會讓人覺得她是警察,隻會覺得她是小太妹,因為隻有小太妹才會穿成這樣。

的確,當常樂發現自己身邊多了一個穿著短裙,黑絲,抹胸,小夾克,還畫著濃妝,拳頭大的耳環時,頓時笑了,環視四周,發現小太妹是在看他,常樂有些詫異,對著小太妹舉起酒杯,“請你喝一杯?”

林蕭瀟沒想到這個青年會請她喝酒,下意識的想說她不喝酒,可是一想起來今天的任務,咬著牙坐在青年旁邊,“好啊。”

“喂,你是做什麼的?”

常樂覺得這個小太妹很有意思,雖然化妝化的很誇張,但是給人一種很清純的感覺,與這個夜場格格不入,還有,小太妹不時的偷看周圍的環境和人,感覺就像是第一次來。

“我是警...精神病院的醫生。”

林蕭瀟差一點就把自己的身份說出去,不由有些氣惱青年管的多,反問道:“你是做什麼的?”

常樂思考了一下,說道:“我是混社會的。”

林蕭瀟一聽,撇著嘴看著常樂,“拉倒吧,還混社會的,你咋不說你是大哥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