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規定,營運車輛一律實行道路運輸車輛市場準入製度,此製度就是運輸車輛進退市場的管理製度。此製度規定:擬進入道路運輸市場的所有車輛,必須按強製性國家標準《營運車輛綜合性能要求和檢驗方法》的要求進行檢測,其檢測結果是交通運政管理機構判定車輛能否進入道路運輸市場的依據。對於能耗高、車型老舊、技術狀況差、排汙嚴重,經大修後車輛技術狀況仍達不到《營運車輛綜合性能要求和檢驗方法》要求的車輛,將被強製性退出道路運輸市場。
為落實此製度,道路運政管理機構對道路運輸車輛實現年度檢驗製,所有道路運輸車輛必須按規定時間,到具備資質條件的汽車檢驗站按《營運車輛綜合性要求和檢驗方法》的要求進行檢測,道路運政管理機構依據全國統一式樣的“汽車綜合性能檢測報告單”進行等級評定和年度審驗,車輛技術等級評定和年度審驗結果存入車輛技術檔案,對年度檢驗的道路運輸車輛,道路運政管理機構在道路運輸證審驗欄內加蓋審驗專用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