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81章 因故需臨時停車怎麼辦?(1 / 1)

車輛因故停車或臨時停在車行道旁時,其停放位置應處在良好的視覺範圍內,不可將車停放在視覺盲區,以便來往車輛及時發現該停車。在夜間或遇風、雨、霧天時停車,須開示寬燈、尾燈,給來往車輛顯示停車位置和車輛的體積。車輛因故障停車,必須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點,在車身後50~100米處設警告標誌或開危險信號燈,夜間開示寬燈、尾燈或設明顯標誌。車輛在行駛中發生故障不能行駛時,須立即報告附近的交通警察,或自行將車移開。製動器、轉向器、燈光等發生故障時,須及時選定適當地點停車,修複後方準行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