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0章:開張(1 / 3)

陳天明這邊自然什麼都不知道,他要忙著的事情實在是太多了,從前天晚上開始準備,一直到現在還沒消停呢。

冉明藝人工作室開張之前,說實在的準備工作實在是太多了。

最主要的感受就是花錢似流水。

怪不得某人輕輕鬆鬆的就給了3000萬投資,等他雲淡風輕的告訴陳天明冉明藝人工作室想要開張都需要做到的準備時……

陳天明幾乎將係統裏麵所有的錢全部都花光了,這還不算,陳天明又去各大帝都的捐款地方捐了一大筆錢拿到福德以後,開始了有一大筆錢的投入……

再加上劉芸爸爸的一千萬塊錢的投資……

說實在的,真的是開一個藝人工作室真的不容易。

關鍵是陳天明對某人說過,自己的藝人工作室團隊,不是一個單一化演員的團隊,他需要唱功俱佳的李然走上樂壇,外貌不怎麼出眾的何羽然還有洛傑走MV拍攝組合。

陳宇和藍月去攻打小電影,羅芳則出演電視劇,成為萬年不遇的天後配角,路辰和趙盼盼成為當之無愧的網絡劇收視王…………

當然了,這一切都還隻是陳天明自己的幻想而已,畢竟夢想還是要有的,萬一實現了呢??

是吧??

陳天明並不打算一直讓這八個人隻出演網絡電視劇,當然了,前提是這些孩子能夠一直為他所用,畢竟他不想幹那些為他人做嫁衣的事情。

當初高考成績出來的那一刻,所有人都很興奮,他們成功了。

他們也知道,幾乎沒有哪個演員,是還沒有學習過表演就可以被保證每年至少一部網絡劇的製作,甚至在不知曉他們能力和天賦的環境下,擁有這樣的保證。

所以他們很感激陳天明。、

感激陳天明給了他們這樣的條件。

他們更加清楚,如果他們將來的成績不夠斐然,離開冉明藝人工作室隻能泯然於眾人,變得連路人都不如。

不管怎麼說,他們都感激陳天明現在挖掘了他們,也惶恐萬一合約結束後,自己的星途將會麵臨一片黯淡的情況……

所以在相信了陳天明人品的情況下,在高考結束後擬定的真正正式的第二份合約開始起作用了。

很多人除了已經確定男女一號身份的路辰和趙盼盼外,都選擇了在合同期限的3年基礎上,再次續約了5年。

簽下藝人10年的娛樂公司不是沒有,8年還真的不算長的。

但是一般沒有人會選擇十年的期限。

一來,站在公司方麵,簽訂合同的時候都需要向藝人保證一年多少多少的製作,但是如果藝人在三翻四次的試水中沒有取得好成績,說明他們的形象並不一定就會適合熒幕,這個時候公司就會考慮是否和藝人進行續約……

但是如果簽下十年的合約,就算他們想解約,也必須在藝人沒有違反法律合同的前提下,實施這些合同上最初的約定。

笑話了。

要一個沒有多大用處,不會大紅大紫的藝人占據最好的資源?

他們是腦袋進水了才會這樣做。

所以……

公司除了勢頭很猛的新人,一般都不會拿出巨額的吸引來和藝人們簽約。

二來,站在藝人方麵說話。

說實在的,公司盼望藝人能夠大紅大紫,藝人們大紅大紫後卻是希望能夠脫離原本的藝人公司,自己進行單幹,畢竟公司這邊抽取的藝人傭金可以說多的嚇人。

能不多嗎?

公司這邊提供了所有讓藝人紅起來的資源設備,藝人隻需要依仗他們的臉蛋和努力,演技,唱功等一係列的能力來紅起來。

說起來藝人需要付出的金錢是0,努力是百分之百,公司這邊需要付出的金錢是百分之百,推銷藝人的努力是百分之百。

在這樣吃力還未必討好的前提下,藝人公司要付出的多得多,所以所享受的回報自然也就多得多。

在這樣的情況下,自然依仗依附公司生存的藝人們,每次出場活動能拿到的傭金都很少,所以每一個大紅大紫的當紅小生當紅花旦,或者也不用那麼紅……

隻要紅了,一般情況下,都會選擇脫離原先的藝人公司……

廢話,擁有藝人公司的時候,你賺取100萬可能隻能拿到20萬,但是你脫離了藝人公司以後賺取的100萬隻需要扣除相應的稅費就可以拿到全部,傻子都會選擇脫離藝人公司吧??

所以,在藝人這方麵,基本上不會選擇去和公司續約太長時間。

當然,這樣的情況還有兩點原因:

第一個原因是:藝人公司的雪藏……

可以說雪藏這個事情是所有藝人都恐怖的事情,十年的時間太長,遭到雪藏的除了特別耍大牌或者得罪人了的當紅明星外,最多見的就是那些紅的名不見經傳的十八線小明星們。

一旦他們在長時間的合同內遭到雪藏,真的可以說是叫天天不應,叫地地不靈了。

比如說吧,同樣是遭到雪藏,一個是和自己所屬的藝人公司簽約了10年的合同,一個是和自己所屬的藝人公司簽約了3年的合同。

那個簽約了10年的藝人遭到雪藏後,必須等到合同期滿也就是10年後才會得到刑滿釋放,在熒幕中繼續活動。

但是簽約了3年的藝人遭到雪藏的話,隻需要等待3年的合同期滿就可以另尋他處,找自己的路了。

所以說主動簽約10年的藝人一般不是作死就還是在作死。

當然了還有可能就是這個人紅的不是那麼明顯,但是在公司沒有得到雪藏的話,簽約10年有利於保證他這個藝人在10年內不愁有錢賺,畢竟合同上已經說好,隻要藝人不違約的話,基本上是可以享受基本的合同福利的。

總之說了這麼多,就是想說的是……

關於十年的藝人合同期限,擁有天賦和巨大潛力的新人藝人不願意簽。

對於沒有天賦和能力的新人藝人,公司也不傻不會簽下10年的合同期限給他們。

畢竟藝人靠臉吃飯的時間也就那麼幾年。

過了時了就賺不了錢了。

所以為什麼說除了被陳天明欽點的男一號女一號之外,所有的人都選擇了續約5年,一共是8年,就是因為他們一枚天賦二沒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