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相機是我們生活中的好夥伴,能幫助我們留下瞬間的美好回憶,但它的發明經曆了很長時間,其中還有很有趣的故事。
18世紀以前,無論是“小孔成像”還是“攝影暗箱”,它們雖具有照相機的某些特性,但因不能將圖像記錄下來,仍不能稱為照相機。
18世紀中期,人們發現了感光材料,這給照相機的問世注入了有效的催化劑。人們在“攝影暗箱”上裝上感光片,照相機誕生了。
初期的照相機體積龐大,十分笨重且不便攜帶。為了照相,就像受罰一樣,要端端正正地坐好長時間,使那些養尊處優的先生小姐們要受一陣苦。
對於照相機這種新生事物,曾有一批靠畫肖像畫為生的畫家聯名上書政府要求取締照相術。他們的理由十分簡單:怕攝影師搶走他們的飯碗。
1858年,英國人斯開夫發明了一種手槍式膠版照相機。由於鏡頭的有效光圈大,所以隻要扣動扳機就能拍攝。一次,維多利亞女王在宮廷內召開盛大宴會,邀請各國使節。斯開夫作為新聞記者也到了場。當他拿出照相機對準女王拍照時,蜂擁而上的警衛將他撲倒,會場頓時大亂。原來,他們以為斯開夫要用“手槍”謀殺女王。後來才知道,“凶器”原來是照相機。
之後,隨著感光材料及攝影技術的進一步發展、照相機不斷地得到完善。科學的發展是沒有止境的。將來,一定會有更令人稱奇的照相機問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