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林青霞:雲淡風輕虞美人(1)(1 / 2)

娛人碼頭

所以要等,所以要忍,一直要到春天過去,到燦爛平息,到雷霆把他們輕輕放過,到幸福不請自來,才篤定,才坦然,才能在街頭淡淡一笑。春有春的好,春天過去,有過去的好。

一半是鋼鐵,一半是木蘭

Part1

當年,亦舒見到周天娜,“驚豔驚到下巴要跌下來,靈魂兒好不容易歸竅,拍拍胸口說:幸好咱們有林青霞。”

幸好咱們有林青霞。因為林青霞,咱們麵對這一百年裏寥寥可數的幾位絕代佳人——奧黛麗-赫本、碧姬-芭鐸、伊莎貝爾-阿佳妮、蘇菲-瑪索時,完全不必妄自菲薄,大可以拍拍胸口,吐出上述句子。

她生於1954年,父親是軍醫,她自小在眷村長大。金陵女中念高中的時候,就不斷有星探上門,遊說她拍電影。一九七二年,高中畢業,西門町“西瓜大王”冰果室附近逛街的林青霞,再度遇到正在尋找演員的星探,終於由楊琦先生引入電影圈,準備出演瓊瑤電影《窗外》,父母守舊,不肯應允,導演宋存壽幾次上門拜訪,最終找到一位山東籍的政界人士上門說服,她得以出演江雁容。

幸好。

這個版本的《窗外》沒能在台灣上映。原因並不複雜,當年,瓊瑤憑這本半自傳體小說成名,第二年陸建業的中國育樂公司買下《窗外》電影版權,拍成黑白電影,由崔子萍導演,吳海蒂和趙剛主演。情節都有出處,已經讓瓊瑤家人不滿,何況,片中扮演瓊瑤母親的演員,演出較為誇張,讓瓊瑤母親極為憤怒,電影看完,悶聲回到家裏,開始絕食。隨後,陸建業又組建了八十年代有限公司,重拍《窗外》,瓊瑤擔心再度引起波瀾,打官司禁止這部電影的拍攝,最後經過雙方協商,問題解決,電影可以拍,但不能在台灣公映。

台灣人在電影裏看到林青霞,是在她的第二部電影《雲飄飄》裏。這一年有兩件大事,第一是台灣將膠片進口稅率降低為13%,台灣影片娛樂稅不得超過30%,於是,台灣當年的電影總產量達到了世界第二;第二,或許就是林青霞的橫空出世。

此後八年,她拍了五十部電影,多數是愛情文藝片,為了找她拍片,黑道上門脅迫,製片人以跳樓要挾。幸好那是七十年代,後來日益狂暴的娛樂製度還隻是初見端倪,我們得以擁有一個全身純白的林青霞,如亦舒所說:“身為現代女性,卻絕不給人一種服食了安非他命似拚命上的感覺”。這種靜氣尚存的明星,她是最後一個,所以後來鐵屋彰子寫的《永遠的林青霞》。

她美,卻又不像彩色時代的女明星,經不起深究,她像是來自黑白時代,美,而且凝重、清靜,是美女在彩色電影和彩色膠卷時代整體退化後的一個幸存者。香港人瞧不起台灣明星,嫌他們土,常常一身白,但林青霞始終當得起一身白。電影一百年,任何華人明星都可以被見仁見智,唯獨林青霞不可以,說別人不美,有討論的餘地,說林青霞不美?你有問題。別提“演技”,“美”本身就是絕大的演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