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0章 :鼎氏文竹(1)(1 / 2)

出售那顆發夾的商店叫做銘軒,這家店極拽,如果龍秋雨不是因為是修真者,有那麼一種修真者的道骨仙風的氣質,估計連商店的大門都沒有辦法進去,龍秋雨甚至還感覺到了這兒每個夥計都有淡淡的真元,雖然很弱,不過放在世俗界也算得上是一流好手了,而且店中最少還有5個元嬰期的修真者,這些人明顯是這個商鋪請來看場子的。

就在龍秋雨為這個商鋪的大手筆感到吃驚的時候,更令他吃驚的事情發生了,雖然這兒即便是進來看看也可以得到一流的服務,不過價格更是一流,這兒的每樣東西放在世俗界都是極品,甚至在修真者也有不少能看上眼東西,如果是買來討女孩子歡心,估計沒有多少人能夠抵擋,但是價格也高得令人咋舌,沒有任何一樣東西是低於8位數,雖然龍秋雨不知道這兒8位數的貨幣是個什麼概念。不過卻在發愁怎麼去找這麼大一筆錢——他要的不是一樣兩樣,最少都是三樣。雖然修真者為了得到一件無主之物甚至是他人的法器可以不擇手段,不過那是對於同是修真者,但是對於普通人,或者是象這種拿出來公開出售的商品卻是動不得手的,那就必須乖乖付款——雖然你就算強了別人也未必能拿你怎麼樣,不過這算是一個潛規則吧。而這兒正好兩個條件都符合:一個是公開出售,一個是這兒的老板確實隻是一個普通人。

“這位先生,您看中了那件商品,可是取出給您仔細觀察。”一名夥計送上一盞香茗,看到龍秋雨在那顆發夾前久久不肯離去,一般來說這種表現隻有一種情況——沒錢,夥計隻好用這種方法提醒龍秋雨自覺。

“啊,這個”龍秋雨也感覺很尷尬,可是又實在放不下這顆發夾:“不知道你們這兒收購貨物嗎?嗯,我是說,我身上現金不夠,想出售點東西好買這個。”龍秋雨已經用神識在之前繳獲的儲物戒指中搜索了一遍,每個戒指裏或多或少都有點,幾萬到十幾萬不等,最多的就算是米蘭達的那個太子爺了,身上差不多有100W現金,不過這些離八位數還差了很多。

“?!出售?這個,敝店沒有這項業務,而且我店所有物品均出自本店大師之手,這是信譽的保證,不是你那些貨品可以比的!”這兒的貨物即便是在良宇星係也是出名的,聽到龍秋雨沒有錢,夥計臉色也差了不少。

“那好吧,我在想想辦法!”龍秋雨取出五十萬現金丟給夥計,繼續說道:“請幫我把這件商品留三天,不知道是否可以?”

“這個,可以的,先生稍等!”夥計抱著鈔票走進後廂,龍秋雨隨處逛逛看還有沒有別的隻得購買的東西。

不一會夥計就回來了,遞給龍秋雨一張收據,算是定單吧,其實這兒給客人留貨也是常事,隻不過那些都是非富即貴的老客戶,也從來沒有收過定金。

龍秋雨從銘軒出來之後,放開神識仔細的搜索了一下這個城市,希望能找到一個出售法器的地方,龍秋雨相信自己身上的東西買個千兒八百萬不會有問題的。

不過結果卻令他很失望,這兒什麼都有,就是沒有出售法器的地方,因為這兒的資源實在太貧乏了,就算是下等材料各個門派也舍不得拿出來出售,即便有有一些以物異物的交易也是門派和門派之間的交易。

龍秋雨搜索半天之後也沒有收獲,頗不甘心的四處晃蕩,心中在想是不是晚上使用一點卑鄙的手段把它弄來算了,否則還真不知道上那去弄這麼大一筆錢。

也許是上天不想讓龍秋雨墮落,就在他四處亂晃的時候,居然看到一個告示,告示是幻之城的城主貼的,原來幻之城以前是一個修真世家的居住地,後來由於大量移民的進入,幻之城原來的主人便放棄了這兒,當然了,也有傳說是被迫離開,不過都一樣,但是傳說中幻之城原來的規模就很大,雖然和現在比起來有天壤之別,但是能稱之為城,想來也不小,不過這個並不重要,重要的幻之一字,在這個城市的中間有一個什麼的洞穴,常年雲霧籠罩,沒有人能走到裏麵一探究竟,因為每個人進去所看到的都不一樣,但是傳說中原來居住在這兒的鼎氏家族有一顆幻之神珠,拿著這顆神珠便可以進去,在這顆幻之神珠的指引下最終到達的地方生長的有一種靈藥叫做鼎氏文竹,這個藥對別的人來說並沒有什麼用處,但是卻是鼎氏家族的至寶,由於鼎氏家族的功法奇特,必須配合一種丹藥修煉才行,而這種丹藥的一味主要就是這個鼎氏文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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