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試驗的是觀戰,林凡一連觀看了十幾場決鬥,海選擂台上最常見的是一級武技,可收獲卻是極少,能做的就隻有利用昔之紋不斷的回顧著看過的決鬥,回顧的過程中,每一個細節都看得清清楚楚,如果沒有昔之紋,真的不知道原來這些事情出現過在自己的視線中。
相比之前和陳易的打鬥,現在觀戰的收獲非常少,親身經曆和旁觀之間差距不是一點兩點,林凡估計了下兩者的區別,親身經曆一次至少抵上旁觀上萬次,想用觀戰來學武技,基本沒戲。
接下來試驗的是實戰,每個擂台前都有一個裁判,裁判的作用不僅僅是判定輸贏,還肩負著選拔決鬥者的重任,由於海選沒有門檻,上去的人難免稂莠不齊,裁判會記錄每個決鬥者的優缺點,並判斷有沒有資格上去更高級別的擂台。
勝率是判定實力最基本的標準,可如果某些決鬥者雖然勝率不高,但能表現出特有的潛質,裁判也會重點關注。
想參加決鬥很簡單,賭鬥場入口處可以領到生死狀,簽上修名和蓋上指印,然後交到任意一個裁判手上即可,接下來就是等待輪到自己的回合。
幾場決鬥過後,裁判又開始宣告名單,“林凡,明丁,上台。”
擂台並不高,林凡輕易就跳了上去,對手明丁一上台則表現得十分羞澀,外表看上去就一個十五六歲的小夥子。
“開始。”隨著裁判一聲喊出,決鬥正式開始。
可明丁除了擺出迎戰架勢外卻沒有進攻,一副敵不動我不動的樣子。林凡的目的是來試驗的,勝負根本不在乎,就算現在一拳打對方打倒,也是一無所獲。
“出手吧,讓你三招。”林凡隻好這樣說道。
明丁聽後還是小心的想了想,最後還是決定出手。
看著明丁腳踏淩走向自己走來,林凡的感覺是怎麼這麼慢,和陳易的淩走比起來,差了十萬八千裏,從這裏林凡明白到,同樣一招武技,領悟的深淺直接影響到武技的威力。
就在明丁剛剛走近都還沒來得及出拳時,林凡便消失在原地,重新拉開了距離。明丁再次緊追,林凡再次拉開,如此這般重複了幾次。
經過簡單的一輪試驗,林凡發現明丁對淩走的領悟僅停留在入門的地步,短短幾次交手,昔之紋裏已經記錄有該武技的領悟,如果林凡想施展,現在就能施展出和明丁一模一樣的淩走來。
之前偷學陳易的武技,不知挨了多少次打才學到,由此可以得到的結論是,武技的領悟越高就需要越多次的交手才能偷學到,而且不同人的武技領悟也不一樣,記錄到昔之紋時也都獨立開來。
也就是說,林凡可以施展和陳易一樣的淩走,也可以施展和明丁一樣的淩走,但兩者隻可以選其一。既然有了高領悟的淩走,那低領悟的就顯然沒有用處了。這次試驗可以宣告結束。
“再這樣僵持,我就宣告平手了。”台下的裁判發出了警告,觀戰的人也紛紛起哄,特別是還在等著上台的決鬥者。
反正林凡的目的已達到,他身形數閃,把明丁逼到擂台邊上,然後隨意一推,明丁掉出台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