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辦公室是在樓下,我們兩個是分開的部門,所以我也不知道,他是什麼時候下去的。除了傳授給我一點工作經驗外,強哥再什麼也沒有跟我多說。”
這個實習生看起來也不知道些什麼,有可能那個嫌疑人,是趁著這個實習生下了樓之後,迅速的將黑布給蒙上,然後才轉身從23樓回去的。這樣就印證了我們的想法!
公司裏的一個員工說道:“沒有,他是從我們這層樓下去的,他們這層樓就是23層。”
那個員工說:“我記得他滿身的煙味,從樓梯口那個門裏麵進來,還坐著電梯下去,我當時還很納悶的看了他一眼。”
“既然他從樓梯口過來,為什麼要多此一舉跑來坐電梯,但是我也沒有問,我以為他是要過來找什麼人,然後突然之間又不想找了,隻不過他這個舉動,倒是讓我覺得有些奇怪,我才會記得的。”
張警官點點頭:“謝謝你,這算是一條很有用的線索。”
這時候公司裏麵的員工,有人悄悄地問道:“怎麼了警官,是不是,是這個人殺的?”
他說的很小心翼翼,但是張警官沒有回答他:“現在一切都還沒有定論,我們根本就不知道犯罪嫌疑人,還要再經過調查才能公布,到時候你們從網上就能夠查到,到底是誰殺死了你們公司的那個人!”
裏麵的人又又問道:“難不成真的是他殺嗎,昨天開例會的時候,都是在說是自殺,說是自己做了虧心事,這才不開要跳樓的。”
張警官搖了搖頭:“目前案子還沒有水落石出,我們也不知道,具體的情況是怎麼樣的,到時候你們自己去查閱新聞就知道了。”
公司裏麵的員工聽到這話才散了去,我們並沒有從這兒得到一絲一毫的消息。沒過多大一會,這個照片上的嫌疑人就來到了公司。
我跟張警官找上他的時候,他還沒反應過來,是發生了什麼事情。我們直接拿著監控攝像頭的證據問他:“你能不能解釋一下,這攝像頭裏麵的事情!”
“說,為什麼?為什麼你從22樓出去之後,就過了兩個多小時,才重新回到22樓,而且23樓也沒有你進出的記錄?”
這個嫌疑人終於變了臉色:“我一直在樓道裏麵抽煙,雖然我們公司不允許抽煙,但是,在樓道裏麵抽煙,是很多人默認了的,何況,同我一起的還有一個實習生。”
“我們已經問過那個實習生了,那個實習生說,他最多就在樓道裏麵呆了20分鍾,那其他的這一個多小時,你究竟在幹什麼?你抽一根煙不可能抽那麼久!”
“我抽了挺多根的,我其實煙癮很大,怎麼?你們連這個也要管嗎?”他掃視了我跟張警官兩眼。
“如果你真的隻是抽煙的話,那這件事情就不歸我們管。”張警官這樣說道。
“隻不過我們現在懷疑,攝像頭上的黑布是你蒙上去的。要不然你怎麼解釋,你坐在樓道裏麵,會不知道攝像頭被蒙上這件事情?”
他顯然沒有想到,我們能在這麼多上上下下的人中,將他蒙上攝像頭的這個舉動,都查探清楚。
於是他說道:“蒙上攝像頭,是我一時之間惡作劇,我並沒有想過,會有這麼嚴重的後果,我隻不過是抽煙抽的煩了,所以,這才將攝像頭給蒙上的。”
這個理由很牽強,完全說服不了我跟張警官,我們兩個相視一眼:“那對不起了,既然你不能夠完全證明,自己沒有將這款攝像頭蒙住,隻能讓你跟我們去警察局走一趟了。”張警官這樣對他說道。
這個人臉色有些發白,但是還是點點頭:“我跟你們去。”
我猜想,他大概是覺得,就算有這監控,也不能夠認為這攝像頭是被他給蒙上的。蒙攝像頭的黑布上麵並沒有任何的指紋,所以我們也根本就沒辦法查證。
既然這個嫌疑人跟著張警官去警察局,那我還是得去銀行上班了,所以,這件事情應該不久之後,就會有一個結果。等我中午下了班,再去了一趟警察局。
張警官皺著眉頭過來跟我說:“那個嫌疑人被他們副總帶走了!”
我說道:“為什麼,幾乎都已經可以肯定,是這個人對攝像頭做了手腳,就算人不是他殺的,那也跟他脫離不了幹係!”
“他們副總說,這個嫌疑人是他們公司裏麵,現在一個項目的骨幹,如果沒有什麼確鑿的證據的話,還是不要叫他抓起來了,畢竟這案子,甚至連是不是自殺都沒有判定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