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回族自治區新聞出版局(以下簡稱“自治區新聞出版局”)是寧夏新聞出版行業的行政管理部門,肩負著規範全區印刷發行行業、加強圖書報刊及音像電子和網絡出版管理、版權管理、“掃黃打非”等工作職能。自治區新聞出版局現為政府正廳級直屬機關,內設6個正處級機構,在職人員38人。直屬單位有自治區新華書店、寧夏博譽印刷物資公司、雅觀收藏文化研究所。自治區新聞出版局的前身是寧夏回族自治區出版事業管理局,1979年9月成立到2000年5月,一直與寧夏人民出版社“一套班子,兩塊牌子”合署辦公,分為行政和事業兩種編製。1983年,在機構改革中,自治區黨委、政府撤銷了寧夏回族自治區出版事業管理局,保留寧夏人民出版社,代行出版行政管理工作。1987年10月,隨著改革開放的深入,為了加強對新聞出版行業的管理,寧夏回族自治區黨委和政府按照中共中央的有關指示,決定成立寧夏回族自治區新聞出版局。自治區新聞出版局與寧夏人民出版社“一套班子,兩塊牌子”,不增加編製,內部調整工作分工,履行新聞出版行政管理的職能。當時的自治區新聞出版局內設新聞出版處、印刷發行處、版權處3個處。2000年5月,寧夏回族自治區黨委、政府下發寧黨發[2000]16號文件,決定自治區新聞出版局與寧夏人民出版社實行政事分開,改為政府直屬機構,加掛自治區版權局牌子,這樣自治區新聞出版局與寧夏人民出版社分開,獨立履行對我區新聞出版事業的行政管理職能。
自治區新聞出版局的職能概括為“宏觀調控、依法行政、公共服務和市場監管”。一是宏觀調控,優化布局,促進新聞出版業協調發展。通過對新聞出版行業調整布局,控製總量,建立和實施動態調整結構、新聞出版單位退出機製等政策法規,實現圖書出版、報刊、印刷複製、發行等單位優勝劣汰。二是依法行政,科學管理,保證新聞出版業健康發展。通過依法行政,構建以企業(法人)準入、市場準入、職業準入、崗位準入為基礎的行業管理體係。三是以人為本,關注民生,努力構建新聞出版公共服務體係。要立足當前,著眼長遠,科學規劃,製定有指導性、針對性和可操作性的公共文化服務規劃。把服務工作的重點、重心放在農村和社區等基層單位。四是加強監管,嚴格執法,維護新聞出版市場良好秩序。通過加大行政管理力度,堅決依法查處出版違規現象,規範市場秩序;堅持不懈地開展“掃黃打非”鬥爭,依法打擊侵權盜版行為,做好版權保護工作。
各業務處室的主要職能是:
1.圖書報刊出版管理處。製定報刊、圖書出版的總量、結構、布局的規劃,組織製定全區重點圖書出版計劃,負責圖書出版社、報社、期刊社年檢和報刊、圖書質量監督,組織對全區圖書和報刊的審讀,負責查處違禁圖書和圖書出版社、報刊和報社、期刊社的違規行為,承辦圖書出版年度計劃和重大選題的備案事宜,負責全區記者站的審核、報批和管理工作,承辦自治區古籍出版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