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下午,東凱放學回來,爸爸發現他哭喪著臉,就問:“兒子,怎麼了?誰欺負你啦?”東凱說:“爸爸,今天我的同桌不理我。”爸爸問:“為什麼呀?你讓他生氣了嗎?”東凱說:“他下課的時候去洗手間了,而我的鉛筆真好需要削一削,所以我就私自打開了同桌的文具盒,用了他的卷筆刀。我還發現同桌的鉛筆盒裏有很多水彩筆,所以就拿來畫畫。等他回到座位上,才發現我用了他的東西。所以,他就生氣啦!”
爸爸笑著說:“哦,是這麼回事啊,因為你做得不對,惹他生氣了。沒事,明天上學記得向他道歉,要這樣說:‘對不起,請你原諒我!’知道了嗎?”東凱點點頭。
飯桌上,爸爸告訴東凱,以後借用別人東西要先打個招呼,而且一定要說“請”,這樣顯得禮貌。比如,“請你把卷筆刀借我用用,好嗎?”如果別人不同意,就不要強迫人家;別人不在的時候,不要隨便亂動人家的東西。
不商量就拿叫做偷,不打招呼就借會損傷友誼,“未經允許不進入他人房間、不動用他人物品、不看他人信件和日記”類似這些條款在很多學校規章製度中較為常見,但有些學生對此並不重視,他們甚至認為朋友之間可以不分彼此。
一位著名的心理學家說過,引起兄弟姐妹乃至同學之間敵對情緒的最主要原因是沒有對屬於他人的物品表現出適當的尊重,這一點可以在很多孩子身上得到證實。比如,姐姐不在的時候,弟弟擅自進入她的房間,借用了姐姐的一本書;一個學生一聲不響地從同桌的抽屜裏拿了墨水,然後被同桌發現。如此一來,就很容易產生矛盾。
為了避免爭論,父母可以教孩子這樣向別人借東西:
(1)在沒有獲得允許的情況下不能借用他人物品。即使借一件很不起眼的東西,比如一隻鉛筆、幾張紙,也要征得對方的同意。
而且,在向他人借東西的時候,不要忽視禮貌用語——“請”字。比如:“請把小刀借我用一下好嗎?”需要別人幫助的時候,用請求的口吻說話,常常會讓別人心甘情願地幫助你。
(2)讓物品的主人親手將物品拿給你。也許你的同桌並不介意你借用他的字典,但是如果你徑直從同桌的抽屜裏拿走字典,同桌很可能就會不高興。
(3)在合適的時間內歸還他人物品。所謂“合適”並不是固定的,你應該在借的時候就和對方商量好。把借用的物品用光或弄壞後要賠償,或者用相似的物品來代替。比如,當你把借來的錄音機的電池用光了,你需要換上新電池,然後歸還給主人。如果你把借來的玩具弄壞了,你可以把自己的玩具賠給對方,但是這需要你和對方商量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