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何氏身子微微一抖。她一直親手給高遠燒水沏茶,以便體現出自己對前任的尊重,現在成了最大的嫌疑人。高定的眼睛裏好像馬上就要飛出刀子來,高風還是老樣子,無精打采半死不活,好像被毒死的不是他親爹,而隻是街邊的路人甲乙丙丁。

“顯然是陷害,”馬洛山沉穩地說,“既然人人都知道茶是她親手泡的,她就絕不可能這麼蠢地把自己擺到嫌疑之地。相反的,一定是凶手知道茶都是她沏的,才故意以此來構陷她。”

“再相反地,她知道會有聰明人這麼替她辯解,所以反其道而行之,把自己擺在嫌疑之地裝無辜,動起手來更加肆無忌憚。”高定冷冷地接口。

“在你們打起來之前,先聽我說一句,”我敲敲桌子,“夫人雖然親手泡茶,但想必洗茶壺、擔水這種事不用自己做吧。茶壺可能在被洗淨後抹上毒藥,水缸裏也可以在泡茶之前下毒,喝完茶後再換一缸幹淨水就行了。”

“這樣的話,任何人都有嫌疑了。”高何氏鬆了口氣,惡狠狠地盯著高定。高定哼了一聲,毫不退讓地和她對視著,我又覺得聞到了點什麼東西燒焦的味道。

任何人都有嫌疑的意思,就是很難找出嫌疑來。廚房被掀了個底朝天,高定甚至把幾個看上去可疑的仆人抓起來拷打審問了一番,卻最終一無所獲。我告訴他們,作案者的手法幹淨老到,隻怕很難查出點什麼來。

如是過了三天,高定和馬洛山好幾次又差點動武,凶手仍然沒有被揪出來,失蹤的遺書也仍然沒有被找到。倒是屍體不能再放了,雖然用了防腐藥物,皮膚上仍然開始出現黑斑,再不入土隻怕就要臭了。鏢局裏的貓這幾天老在臨時停屍房外麵轉啊轉啊,多半是以為裏麵有鹹魚。

“把你們的老子葬了吧,”我說,“天兒那麼熱,屍體現在變成這樣,操控屍體的屍舞者都不會要啦。再這樣下去,你們不必開鏢局,直接養蒼蠅得了。。”

所以高定和高何氏勉強同意了舉辦喪禮。喪禮很簡單,幾乎沒有通知什麼親朋,隻是草草下葬了事,墓碑也做得相當粗糙,很不符合遠方鏢局的大派頭,但沒有人在意這些。人言入土為安,對於遠方鏢局而言卻正好相反,當棺材上的最後一鏟土被添上後,也就意味著爭鬥的大爆發。

爭執的焦點很簡單:遺書找不到,誰來繼承鏢局就成了大問題。老二高風從棺木入土的當天就溜出門去尋歡作樂,剩下的雙方自然唇槍舌劍爭執不下。高定堅稱死者生前曾親口告訴過他,他會是鏢局的繼承人,但高何氏也這麼說——反正都是死無對證的話。雙方又各自拉扯出了幾個證人,無非是廚師甲園丁乙,但我略施手段,就逼得他們露出破綻,承認自己不過是被收買來說謊話的。

這一類的遺產爭執,本來有個最簡單的辦法,那就是分家。如果死者隻是個很有錢的大財主,那還好辦,大不了割裂家產一人一半,但鏢局怎麼可能割裂成兩半?如今的江湖,弱肉強食,生死係於一線,一個沒有實力的鏢局要麼被劫匪搶死,要麼被同行逼死,交給誰都是爛攤子。所以無論如何,遠方鏢局必須要保證完整性,不能再有實力上的重大損失。

“我可以把所有私產,包括金銀細軟和宅院、地產都交給你們,但鏢局歸我,”高定說,“父親親口對我說的,遺書上也一定會這麼寫。”

“放屁!”高何氏的回答言簡意賅。

這樣氣氛友好的談判總是讓人腦子發脹。所以每到這時我就溜到院子裏去曬太陽。我也不會一個人呆得無聊,因為多嘴多舌的小銘總會做我的談伴。

“啊,你說得對,現在他們的精力根本不在查清凶手,而在於爭搶鏢局,因此我實際上已經可以離開了,”我對小銘說,“但是我反正是個孤家寡人,呆在哪兒都無所謂,淮安的太陽曬著很舒服,貴府的夥食可更是比我自己炒的三成生七成糊的雞蛋好吃多了。”

小銘笑得前仰後合,年輕的胸膛誇張地抖動著,看得我唉聲歎氣。小銘看清了我的神情,好像更加得意,笑容變得詭異:“你為什麼不去討個老婆?你這輩子都沒有討過老婆嗎?”

“活人和活人做伴,死人就隻能和死人做伴了,除非是屍舞者。”

“摸過的死人多,不代表你自己就是死人。”

“我們不是死人,但我們身上有死人味道,”我捏捏鼻子,“這種味道用鼻子聞不見、眼睛看不見,卻能夠被用耳朵聽見,用心眼瞧見。一個人也許和你在一起呆一天也不會發覺它,但隻要你說上一句‘我是個仵作’,這味道馬上就鑽進他心裏,並且永遠留在記憶裏。”

“那你為什麼一定要當仵作?”小銘同情地望著我,“幹點別的不行嗎?哪怕是當個家丁,經常還能在丫鬟們身上揩揩油呢。”

“我喜歡和死人打交道,因為死人不會說謊,”我回答說,“我們仵作這一行,幹的就是從死人身上尋找答案。無論活著的罪犯隱藏在哪裏、隱藏得有多深,隻要屍體到了我們手裏,他的線索就已經暴露在陽光下了。屍體不會說謊,可以告訴我們很多東西,但那需要耐心地發掘……”

說到這裏我忽然住口,霍地站起身來,把小銘嚇了一大跳。小銘看著我精光四射的眼睛,戰戰兢兢地問:“你怎麼了?”

“屍體可以告訴我們很多,可以幫助我們找到在活人身上找不到的東西。聰明的姑娘,明白我說的意思嗎?”

“你是說……遺書?”小銘果然聰明,一下子就反應過來了,“老爺把遺書吞到肚子裏了嗎?可是那天驗屍的時候,你不是把肚子都剖開看過了麼?”

“人身上不隻肚子裏才能藏東西,”我回答,“驗屍的時候,我注意到他的小腿上有一道正在愈合中的傷口,粗略判斷傷口已經有半個多月的時間了吧。”

“有的,就是大半個月前那次決鬥,被那個家夥用槍挑傷的,好深一條口子呢,流了好多好多血。”

“各位,我要走了,”我對兩個兒子、遺孀和遺孀姘頭說,“我會懷念貴府的大廚。”

“可您還沒幫我查出凶手呢。”高定和馬洛山幾乎異口同聲地說。

“凶手具體是誰我的確沒有查出來,但我已經有了找到他的方法,”我放下手裏正在整理著的行李,轉過身說,“隻是這個方法……我並不是太適合在場。所以我應該遠遠避開,把這些難纏又難堪的家務事交給你們自行處理。”

高何氏催促我:“那您倒是快說呀!我看那個挨千刀的王八蛋這下子怎麼抵賴!”

高定的臉色比王八蛋還難看,但他也無心和女人鬥口——這些天也鬥膩了——所以隻是目不轉瞬地看著我。我看著他們殷切期盼而又惴惴不安的眼神,搖了搖頭:“你們究竟是想為父報仇呢,還是想趕緊擠掉一個競爭對手呢……咳,這不是顯而易見的事情麼……咳,多嘴,這關我什麼事?我還是趕緊把我的想法告訴你們吧。”

“凶殺案本身沒有太多可說的,幹淨利落不露痕跡。每年江湖上死於毒藥的人多如牛毛,就連鄉下愚婦謀殺親夫都知道放砒霜(高何氏聽了這話身子一抖)。這當中最大的問題就在於,遺書到哪兒去了。”

“我一開始以為,遺書可能是被凶手藏起來了。打開天窗說亮話,就在幾位有資格繼承鏢局的英雄和女英雄裏,具體是誰我不知道,也沒興趣知道。我想,凶手殺死了高遠之後,翻看了遺書,發現上麵不是自己的名字,自然要把它藏起來。不然的話,自己豈不是在為對手作嫁衣裳?”

“這個說法很有道理!”高定一邊說,一邊和馬洛山例行地四目交投,碰撞出帶著焦糊味的激烈火花。

“不,這個說法隻是看起來很有道理,仔細一推敲就不怎麼對勁了,”我搖著手,“高遠死了,下葬了,各位開始為了繼承權爭吵得昏天黑地,這時候我就覺得不妥了。假如凶手拿走了遺書,遺書上是自己的名字,盡可以亮出來;不是自己的名字,他完全可以毀掉這一份,自己模仿筆跡製造一份新的,在上麵添上自己的名字就行了,而不是整天吵得口沫四濺,甚至於買通仆人做假證——那還不如做一份假遺書省事呢。假遺書雖然要冒風險,也很有可能被識破,卻總比打得頭破血流兩敗俱傷強多了。”

“所以我們可以確定這一點:遺書並沒有落到凶手手中。可是,仍然是剛才的問題,即便凶手沒能得到遺書,他還是可以仿製一份新的,可他為什麼沒有這麼做呢?”

“是啊,為什麼呢?”高定無意識地重複著我的話,目光還是在高何氏和馬洛山身上掃來掃去。

“隻有唯一的解釋:凶手事先知道遺書上寫了他的名字,所以他壓根就用不著偽造什麼遺書,給自己留下危險的把柄。他需要的就是把真正的遺書找出來。有了遺書,他就可以堂而皇之地成為貨真價實的繼承人,把自己的競爭對手徹底踩在腳下。可惜的是,這個心理被我看穿了,他的計劃恐怕就不能實現了。”

“凶手知道?遺書上寫著的……就是凶手的名字?”高何氏臉上驚訝的表情足可以去唱戲,“真是禽獸不如的東西啊!”

“請您告訴我,遺書究竟在哪裏!”高定雙目噴火,大聲說,“我要找出遺書,把他碎屍萬段。”

高風默不作聲,看上去馬上就要睡著了。

“遺書嘛,這也是一件很有意思的事情,”我說,“遺書沒有長腳,當然不會自己跑出去,所以他必然是被人藏起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