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櫻和寧哥還是老樣子。我每次打電話都攛掇寧哥去追求小櫻,但他死活不肯開口。沒辦法了,愛情這種事兒,隨緣吧。不過寧哥比過去厲害多了,最近已經到一家遊戲公司應聘上班了,據說和同事們相處得還不錯,小櫻也在認真學習準備自考,難保以後不會又是一個女學霸。”
“昨天晚上上網,我還意外地發現了另外一個老熟人——馮斯以前的女朋友黎微。她現在在日本做寫真女優,好像還挺紅的,據說迷倒了很多日本死肥宅。我也不知道她是不是能放下過去的仇恨,但是不放下也沒有別的辦法啦,人總得向前看。我知道你對這些‘無關緊要的小人物’沒興趣,我偏要說,氣死你。”
她的臉上又露出快樂的笑容:“說到馮斯那個家夥呢,打敗魔王之後,他和你一樣,也癱在床上躺了很久。不過他恢複比你快多啦,大概三個月就可以下床,到秋天的時候,就已經和薑米一起出去旅遊啦。但是從那會兒到現在,也接近一年了,他的蠹痕始終沒能恢複。其他被他吸取了力量的守衛人,大概一兩個月左右就逐漸恢複了,他卻始終沒有任何進展,用他自己的話來說,‘感覺身體被掏空’。不過那個臭小子倒是一點兒也不著急,好像還挺享受的——畢竟那是他夢寐以求的普通人的生活。現在幾大家族都樂意拿錢給他花,他也厚顏無恥地照單全收,快活得不行,要不是薑米每天用鞭子抽著逼他健身,等下次見到他的時候說不定都肥成豬啦。雖然從嚴格意義上來說,他已經不再是我們過去認識的那個馮斯,而隻是一個複製品,但是……我還是當他就是真正的馮斯,畢竟他始終還是過去的那個真正的混蛋,這一點兒他死幾百次都變不了。”
聽到這裏,男人左手的無名指微微地動了一下,女孩敏銳地注意到了。她俯下身,輕柔地撫摸著男人的左手:“唉,我也不知道你每次動手指到底是代表著高興還是不高興,但是,好像一聽到馮斯的名字,你總能有點兒反應。你還是不服氣他,還是想要揍他對吧?那就趕緊好起來,我陪你一起去揍他。”
她把輪椅固定好,然後半跪在男人的身旁,把頭枕在他的腿上。
“快點好起來吧,大頭。”女孩的聲音溫柔如夢囈,“一年多啦,我每天做夢,都會夢見你一副死樣活氣的臭德行,站在一邊取笑我。有時候是笑我胖了,有時候是笑我曬黑了,有時候是笑我又拿學生會小婊砸的撕逼當回事了。每次在夢裏我都氣得想打你一頓,可是醒來的時候,又會那麼懷念夢境,懷念那個能氣得人翻白眼的你。”
“快點好起來吧,但是好不了也不要緊。我開著養蜂車,帶著你。過去你每天看到的就是屍體和血,以後我隻要你看到太陽和花。哪裏有花,我就帶你去哪兒。隻要有你在,有我在,什麼都是好的。”
女孩半閉著雙目,靠在男人的腿上,臉上洋溢著幸福和憧憬。男人的麵龐依然沒有任何變化,但左手那根唯一能活動的無名指不斷地抬起放下。
就像是在輕柔地撫摸著女孩的發絲。
陽光明媚。花香四溢。蜂群在花海間飛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