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75章 壬午之難(2)(1 / 3)

天降亂離兮孰知其由,奸臣得計兮謀國用猶。忠臣發憤兮血淚交流,以此殉君兮抑又何求。嗚呼哀哉兮庶不我尤。

書罷,將筆投於地,對燕王罵道:“你篡奪神器,千古罪人,方某死即死矣,詔不可草!”

燕王怒不可遏,暴跳如雷:“你‘死即死矣’,可豈能速死?就是死,不念及九族之性命嗎?”

這話也是方孝孺激起來的。燕王原本沒有誅滅方氏“九族”的打算。不料方孝孺竟指著燕王鼻子罵道:

“便十族,又奈我何!”“十族?哼哼!十族!”

燕王忍無可忍。實際上他是被方孝孺“逼”到懸崖上了。方孝孺用這種方式向他挑戰,他不接受也不行的。他太陽穴崩崩亂跳,長髯亂抖,臉上已無血色。頓足而呼:

“好好好!就誅你十族!”

方孝孺聽了,竟孩子似地笑著蹦起來:“哈哈哈,你這奸雄,必遭雷殛的亂賊,你敗於我也,敗於我也!”

燕王不能允許他繼續罵下去,便令伍雲:“且與我豁他的嘴!快!”

伍雲便用刀將方孝孺的兩個嘴角左右豁開,直至兩耳。但這樣一來就形成了一張笑著的大嘴。燕王更覺可恨。也隻好令伍雲再將他押回獄中。又令錦衣衛即以“十族”為範圍,盡逮方孝孺宗親眷屬,又擴大到朋友、門生,一律判以“淩遲”,亦即“寸磔”。伍雲是個內行,請示對方孝孺應割多少刀。倒問得燕王一愣。說實話他也不知道“淩遲”之罪在執行當中還要分幾個等級的。他就氣咻咻地信口回答:“這個挨千刀的!”伍雲馬上接口說:“遵旨。”這就是定了“一千刀”的標準。

其實在明代之前,淩遲一般分八刀、二十四刀、三十六刀、七十二刀、一百二十刀五個標準。當然到了後來,譬如明正德年間和崇禎年間,就有了四千二百刀(劉瑾)和三千六百刀(鄭曼),但那的確是罕見的特例。伍雲請示燕王應割多少刀,說來這也是多此一問,是他為了邀寵新帝而已。他如果不問,按照慣例,一般是二十四刀之數。再減去已經在嘴上割過了的兩刀,還應割二十二刀至死。

既已定了“一千刀”的標準,割起來就相當麻煩。須用漁網狠狠地將犯人的肉軀勒緊,使其膚肉從網眼兒裏突出,然後一個網眼兒一個網眼兒用快刀削。這種情景燕王是不可能有暇看到的了。

方孝孺被“滅十族”,這是千古罕見的“個案”。後世的人們對此頗感興趣。大都罵朱棣為暴君,卻也有人認為朱棣乃“因激所致”。不管怎麼說,事實上朱棣是上了方孝孺的當——方孝孺情知難免一死(他如不死,何以對得起其“正學”的“頭銜”?),故爾用他(及其“十族”)的死,來為自己築起一座豐碑,並且讓朱棣擔了千古罵名兒。

所以,在對待方孝孺這件事上,朱棣從萌生令其草詔的念頭,直至誅其“十族”,他是大錯而特錯了。他徹底地敗在了方孝孺手下。

盡管方孝孺拒絕草詔,盡管有不少建文遺臣不樂意歸附(僅六月十三破城那天,縋城而逃的大小官吏就有四十餘人),但燕王即皇帝位已是大勢所趨不可逆轉的了。既已決定,馬上就辦。臣僚們都忙活起來。

六月十七日是新帝登基的吉日。朝暾升起時,燕王騎了馬,由眾將士前呼後擁著,離開龍江,走向城裏。

他沒有乘坐車輿,也沒有使用親王儀仗。身邊隻有幾名內官,再便是軍人了。他為何以這樣的姿態進城呢?莫非別有用意嗎?他是想向人們展示“馬上天子”的風采。

他是想讓那些上年紀的應天(集慶)人,想起當年太祖進城的情景。

燕王騎著他的戰馬緩緩走近金川門。一切如他想象和期望的那樣,城中父老簞食壺漿,鳴放鞭炮,夾道歡呼;文武臣僚及應天府的官吏也都匍匐於地,做出戰戰兢兢不敢仰視的模樣。而他則以極平易極慈祥的神態,向人們頻頻招手示意,甚至抱拳向耆老們還禮。天氣是那樣的美好。恰是新雨過後,一滌塵垢,氣清風爽,霞光萬道。街衢兩邊萬頭攢動,誰不想瞻仰真龍天子的威儀呢?

燕王騎著他的戰馬緩緩東行。東麵是皇城,他已經能看到奉天殿的殿脊了。然而這時候路邊卻有一人衝過來,跪到他的馬前。他收緊馬韁。見那人穿的是朝官補服,朗聲說道:

“臣翰林編修楊榮參見大王殿下。且請殿下留步……”

他身邊的衛士感到驚奇:是誰如此大膽,竟敢阻攔王駕呢!便要將楊榮拉走。但卻被燕王製止了。燕王說:

“卿有何事,請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