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六章 通用航空知識(二)(1 / 3)

民用機場消防,除具有我國消防保衛重點單位的特點(火災危險性大,發生火災後損失大、傷亡大、影響大)外,還具有飛機火災撲救難度大、時間性強、要求高的特點。國際民航組織對消防救援的要求是:消防隊接到報警應在2分鍾內到達跑道盡端,到達跑道盡端以外1000米的時間不得多於3分鍾;當第一輛消防車抵達後,需在1分鍾內將最初的火勢強度減少90。為滿足上述要求,在設計和建造機場時,必須使消防站設在對機場任何部位飛機火災的馳救都是適中的位置上。消防站使用的主力車輛應配備有加速快、越野性強、載運量大和噴射率高的專用機場消防車。

機場消防安全是航空運輸經營管理的重要內容。民用機場防火工作在機場地區防火委員會的領導下,實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及其實施細則,以及國務院主管部門和當地政府頒布的消防法規和有關防火規定。民航公安消防監督部門對機場內的一切建築、設施、航空器和駐機場單位,軍民合用機場的民用部分實施消防監督,並接受當地公安消防監督部門的業務指導。

中國民用機場消防保障是按國際民航組織劃分的消防保障等級來具體實施的。消防保障等級的劃分主要依據是:使用該機場的飛機的長度和起降頻率。根據機場消防保障等級,我國製定了民用機場消防站車輛、人員編製暫行標準;組建了專職消防隊伍。專職消防隊伍的主要任務是對所轄飛機活動區域內或鄰近地區發生的飛機失事或火災事故進行撲救工作,保證飛機機身的完整和提供機上人員撤離所需的時間。為此,機場消防部隊應與機場管理部門、空中交通管製部門、公安保衛部門、駐機場武警部隊、醫療救護等單位就處理飛機失事中的救援問題事先製定預案,明確現場分工,定期進行綜合演練,以達到互相配合。救援和消防人員在實施救援中應采取一切可能的方法進入飛機,全力協助機上人員疏散,最大限度減少人員傷亡。

為預防危害民用航空安全的非法行為發生必須采取的嚴格而有效的機場安全檢查。由機場安全檢查部門依據國家的有關法規組織實施。它的主要任務:一是對乘坐國際、國內民航班機的中外籍旅客及其攜帶的行李物品,對進入機場隔離區的人員及其攜帶的物品,對貨主委托民航空運的貨物,除經特別準許者外,一律實行安全檢查,以防止將武器、凶器、彈藥和易爆、易燃、劇毒、放射性物品以及其他危害民用航空安全的危險品帶上或裝載上飛機,保障民航飛機和旅客生命財產的安全;二是承擔機場隔離區的安全管理;三是擔負國際、國內出港、過港及進港的民航飛機在機場客機坪停留期間的監護。

機場安全檢查的方法:一是技術檢查。旅客須通過安全門或接受手提探測器檢查;行李、貨物須經過X光安全檢查儀器的檢查。安全門、手提探測器和X光安全檢查儀器均經科學鑒定,對旅客人身及行李、貨物不會造成損害。二是手工檢查。旅客人身由同性別的安全檢查人員用手工觸摸檢查,必要時可以搜身。行李、貨物采用開包(箱)檢查。上述兩種檢查方法可以單獨采用,也可以兼用。機場安全檢查的基本要求是使保障安全與飛行正常、禮貌服務三者有機地統一。它是航空安全保衛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是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立足地麵”方針的關鍵措施之一。

機場安全檢查在國際上始於1970年,初期都是人工檢查,美國從1973年,日本從1974年開始使用儀器檢查,但同時輔之以手工檢查。我國機場安全檢查始於1981年4月1日,首先對乘坐國際班機的中外籍旅客及其攜帶的行李物品實施安全檢查,同年11月1日起,對乘坐國內班機的中外籍旅客及其攜帶的行李物品亦實行了安全檢查。

航空器的管理

按國際民航組織賦予的定義,航空器係指任何可以從空氣的反作用力中取得在大氣中的支承力的機器,但此處所指的空氣反作用力不指作用於地麵的空氣反作用力。《簡明不列顛百科全書》、《辭海》、《中國大百科全書》等辭書,對“航空器”定義的表述均有所不同。考慮中國民航是國際民航組織成員,本書采用國際民航組織賦予的定義,並按其有關文件資料對航空器進行分類。

航空器分輕於空氣和重於空氣的兩大類。前者能升空是因為它排開的空氣重量等於或大於它自身的重量,包括飛艇和氣球;後者能升空是因為氣流流過機翼時產生的升力克服自身重力。

氣球是沒有動力驅動的輕於空氣的航空器。它是一個輕質密封氣囊,通常為圓形,充人熱空氣或輕氣體,下懸吊籃,以裝載飛行員,依靠風力推進。飛艇是由動力驅動的輕於空氣的航空器,一般為橄欖球形,可以操縱,下懸吊艙。

滑翔機是一種沒有動力驅動的重於空氣的航空器,它升空以後靠自身重力在飛行方向的分力向前滑翔。雖然有些滑翔機有小型發動機(稱為動力滑翔機),但主要是在滑翔飛行前用來獲得初始高度。

飛機是由動力裝置產生前進推力,由固定機翼產生升力,在大氣層中飛行的重於空氣的航空器。它是最主要的、應用範圍最廣的航空器。

旋翼機是一種動力驅動的重於空氣的航空器,飛行時由一個或多個旋翼上的空氣反作用力支持於空中。直升機是一種重於空氣的航空器,飛行時由一個或多個在基本垂直的軸自由轉動的旋翼上的空氣反作用力支持在空中。

撲翼機又名振翼機,它是一種重於空氣的航空器,飛行時主要由翼麵的空氣反作用力支持在空中,此翼麵被賦予一種扣動動作。由於製造像鳥翅膀那樣撲動的翼麵有許多技術上的困難,撲翼機至今沒有獲得成功。

航空器按用途分為民用航空器和國家航空器。國家航空器係軍隊、警察和海關使用的航空器。當前,民用航空器主要有民用飛機和直升機。民用運輸機指民用的客機、貨機和客貨兩用飛機。

飛機還可按組成部件的外形、數目和相對位置不同以及按推進裝置的不同等來分類。如按推進裝置的不同,飛機可分為螺旋槳飛機和噴氣飛機。按發動機類型的不同,螺槳飛機又分為活塞式飛機和渦輪螺槳飛機;噴氣式飛機又分為渦輪噴氣式飛機、渦輪風扇噴氣式飛機等。按飛機上發動機數目的不同,飛機又可分為單發飛機、雙發飛機、三發飛機和四發飛機。

還依性能特點不同分類。按最大飛行速度不同分為亞音速飛機和超音速飛機。亞音速飛機又分為低速飛機(飛行速度在400千米7時以下)和高亞音速飛機(飛行馬赫數為0.8至0.9)。大多數噴氣式旅客機都屬於高亞音速飛機。按飛機航程的不同可分為近程飛機、中程飛機和遠程飛機。遠程飛機的航程足以完成中途不著陸的洲際跨洋飛行,航程為1.1萬千米左右。中程飛機的航程在3000千米左右。近程飛機的航程一般在1000千米以內。近程飛機一般用於支線,因此又稱為支線飛機。中程、遠程飛機一般用於國內幹線和國際航線,因此又稱為幹線飛機。飛機客艙內一般隻有一個旅客過道,而把客艙內有兩個旅客過道的寬機身客機稱為寬體客機。

按飛機起飛降落距離的不同,又可分為常規起落飛機、短距起落飛機和垂直起落飛機。當前,民用飛機均為常規起落飛機。

航空器在進行運輸及其他航空作業時,須適應各種氣象、地形、距離、載荷、飛行高度、空中交通規則程序等項要求,才能安全、及時和經濟地運送旅客、貨郵或完成其他飛行作業。為了保證飛行安全,航空器首先要具備相應的適航性能,為此世界各國民航當局對航空器(含航空發動機和螺旋槳)的設計、生產、使用和維修等都製定了適航標準,規定或審定發證以及實施檢查監督。這些引進工作統稱為民用航空器適航管理。中國自1987年6月1日實施國務院發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航空器適航管理條件》以來,也逐漸開展了民用航空器適航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