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五章 這樣的現實真的好麼?(1 / 2)

接下來的事情是這樣的:

梁超以要梁繁華必須幫他娶到珍珍為條件,終於答應回家繼承家業了。

梁繁華激動得差點都要犯了心髒病,自然是梁超想要什麼,他就給什麼。

別說是一個蘇蘇了,就算是梁超想要到泰國去買一打人妖,他也會答應啊!

因為知道梁超喜歡寫小說,老爺子一高興,大手一揮,一坨錢砸下去,請了一大幫水軍拚了老命的硬生生的硬是將梁超以前寫的小說給推上了頭版頭條!

其實,梁超寫的文章,本來也不差,就是文藝了點兒而已,若是認真看,其實倒還是有點意思,甚至還可以說,梁超寫的小說,其實真是有那麼點兒“文學性”的。

問題隻是,現在的網文讀者,大都喜歡又直又白、就像是“脫了褲子直接幹”一般的老白文小白文。

在這樣的閱讀習慣下,他們往往看不下去太文藝的東西,這才是梁超的小說市場反響很差的根本原因。

如今,被梁繁華這麼一“投資”炒作,梁超的小說的點擊率和曝光率瞬間就飆升了。

所謂”蘿卜鹹菜各有所愛“,文藝範兒的小說,必須也是有很多人喜歡看的啊!

總而言之,一夜之間,梁超在一臉懵逼的情況下,就突然成了“著名作家”。

網站上的訂閱高起來了不說,因為他的小說實際上跟適合傳統出版,所以,紙質書也必須要印刷呀!

然後,還有影視公司瞧上梁超的小說了,說要買版權,要改編電視劇、要改編電影什麼的……

甚至,連作協都對他伸出了橄欖枝,要邀請他入會來著!

除了一開始的投資“炒作”之外,梁繁華其實並沒有幫梁超做更多,他最初的目的,無非就是想要幫梁超實現一個“心願”而已。

可誰想歪打正著的,竟然給梁超炒出名了呢?嘿嘿,這裏麵的重點,其實還是因為梁超寫的小說,若是認真點,不當快餐文來看的話,確實是真的寫的不錯哦!

總而言之,梁超一出名,他的小說就賣出錢來了,尤其是紙質書,一時間竟成了暢銷書來著。

好吧,連我這個平時不怎麼讀書的人,就特麼專程去書店買了一本……當然,那都是後來的事情了。

這件事的結果是,梁繁華本來是抱著玩票,虧錢就虧錢的心思,出錢幫梁超“炒作”的,可最後,因為梁超的書賣得實在是太好,他不僅收回了所有用於炒作的“投資”,甚至反倒還小賺了一筆。

一高興,梁繁華幹脆很是光棍的追加投資,給梁超開了個文化公司,放梁超去當老板,目的就是想要梁超一邊繼續做自己喜歡做的事情,一邊學著把生意給做起來。

畢竟,梁繁華的事業太大,梁超就算回去了,也不是想要“繼承家業”,就能馬上繼承得了的。

後來,梁超告訴我,在“回家”以後,梁繁華直接給他整了一個由大奔組成的車隊。

這車隊,自然是為了去接蘇蘇用的啦!

梁超覺得這樣做很俗,但架不住梁繁華的強迫症犯了,他是這樣對梁超說的:“麻痹的!你那未來的丈母娘不是嫌你窮麼?臥槽!老子的兒子怎麼會窮?這不關你的事兒!老子特麼的,就是想要去炫一把富了!就是想要讓那老太婆洗洗眼睛開開眼了!”

其實,我也覺得梁繁華這樣整是“在理”的。

第一,人家蘇蘇以前可根本不知道梁超其實是個吊炸天的首富二代,可人家還是跟著梁超一起吃苦了好不!如今,也是該讓人家苦盡甘來了,反正,梁超要和蘇蘇結婚,已經是板上釘釘確定到不能再確定的事兒了,這事兒遲早瞞不住——梁超總不能在結婚了之後才對蘇蘇說:“媳婦兒啊,對不起啊,其實我是個土豪富二代來著!”

第二,以蘇蘇的媽媽,那周阿姨現實到不能再現實的脾性,用最現實的“財力”,一棒子給她敲懵逼了必須是最打臉最能讓她心服口服的做法啊!婚姻這事兒,有的時候,其實就像是交戰雙方的一場“談判”,到該出底牌的時候,肯定得出啊!不出,難不成還得認輸不成?

總而言之,梁超最後還是聽了梁繁華的話。

就這麼著,一水兒幾十輛大奔,全是純黑色的,排著整齊的隊伍,後視鏡上掛著彩花飄帶,風騷無比的開上高速路,直衝著蘇蘇的老家而去。

帶頭的車,是梁繁華的奔馳S600邁巴赫,車頭前裝飾著老大一個花盤,上花盤裏,站著兩個塑料小人兒,一男一女,穿著結婚的禮服……

梁超就坐在頭車內,穿著一身他原本不怎麼喜歡的範思哲,打扮成新郎官的模樣,還話了點兒淡妝,油頭粉麵的,緊張到渾身都在發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