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1966年家用賬說明(1 / 1)

1966年8月,中共八屆十一中全會召開,全會作出了《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關於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的決定》,即“十六條”。隨後又發表了《中共中央八屆十一中全會公報》。從此,紅衛兵運動興起,“文化大革命”開始,剛剛好轉的國內形勢走向了“十年動亂”。本年度農業總產值910億元,比上年增長8.6%;糧食2.14億噸,比上年增長10%;棉花233.7萬噸,比上年增長11.6%。8月22日,路井公社在範家窪大隊召開全體黨員大會,學習“十六條”和“全會公報”,開展所謂的“大鳴、大放、大字報、大辯論”。大會受到路井中學紅衛兵的衝擊。

這年全家共有9口人:奶奶、父親、母親以及引玲、勝天、西玲、豐勝、萬勝、爭勝。其中勞力3人:父親、母親、引玲。勝天考上了路井初中。3月12日,父親辭去大隊黨支部副書記職務,任大隊耕讀學校教師,並兼任第五生產隊政治隊長。9月,父親任大隊毛澤東思想大學校負責人。11月,勝天徒步串聯去北京。(參見《農民家史》第38、39回,《農民家書》第3—6頁)

全年現金總收入150.86元。其中賣豬、賣豬娃55.07元,銀行利息3.68元,賣爛鞋、頭發等0.88元,賣綠豆9.7元,賣自留棉3.29元,耕讀工資6元,開會補助1.5元,縫褲子0.4元,還社員投資11.7元,賣鐲子2.5元,賣銅4.99元,賣椿樹2元,賣糜子9.8元。另外生產隊夏季分現金47.85元。

全年現金總支出325.14元。其中醫藥15.55元,衣物97.8元,食品53.5元,交學費、買筆紙連環畫、買語錄、買主席像、看電影等文娛43.37元,買碗盆、籠、飯勺、珠子、電壺膽、鍋、鍋蓋、葦子、钁鋤、鍁把、搪瓷碗等44.65元,買煤油、炭、火柴、燈芯等21.18元,買豬娃、雞、糜籽、扁豆、上學夥食費等46.75元。

本年度現金收支逆差174.28元。不但動用了存款195元,還變賣了家裏祖傳的手鐲和銅器。主要原因有三:一是副業收入比往年少,不足100元。二是生產隊本年度隻分了現金47.85元,而決分的現金114元到1967年1月26日才分到手。三是勝天徒步串聯去北京。

成年之後的勝天心中總有個疑問,當時家裏經濟困難,父親怎麼舍得將一口115斤重的肥豬賣了48.07元,又將100多斤糜子換了106斤糧票,作為自己徒步串聯去北京的盤纏。也許,是無限忠於偉大領袖毛主席的一顆紅心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