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1971年家用賬說明(1 / 1)

1971年7月8日,國務院轉發衛生部、商業部、燃化部《關於做好計劃生育工作的報告》。8月中旬至9月12日,毛澤東主席去南方巡視,同沿途各地黨政軍負責人作了多次談話。9月13日,林彪反革命集團滅亡,全國開展“批林整風”運動。12月,中共中央作出關於農村人民公社分配問題的指示,受到農村廣大幹部和群眾的歡迎。本年度農業總產值1107億元,比上年增長3.1%。糧食2.5014億噸,比上年增長4.2%;棉花210.5萬噸,比上年下降7.6%。

這年元月,引玲被路井供銷社招為合同工,在門市部當了營業員,成為這個大家庭在外麵“幹事”、“掙工資”的第一人。而父親的家用賬裏,也第一次出現了兒女們所給的工資。9月5日,引玲、俊傑的大兒子江暉出生。(參見《農民家史》第45回)路井農村家裏共有8口人:奶奶、父親、母親和勝天、西玲、豐勝、萬勝、爭勝。其中勞力4人:父親、母親、勝天、西玲。

全年現金總收入306.86元。其中引玲給現金47.95元,修鐵路、醫療站等補貼56.9元,賣豬84.08元,賣大門95元,賣紅薯幹19.76元,賣鐵、賣雞蛋0.27元,存款利息1.5元。

全年現金總支出571.3元。其中衣物221.34元,買電壺、笤帚、茶盤、車子外胎等60.36元,買煤油、火柴、紙煙等27.07元,文化教育28.95元,食品106.15元,買炭45.47元,買糧、碨麵、碾米等43.65元,買豬、羊、雞等37.87元,交黨費、買樹等3.93元,看病2.65元。本年度家用開支上買衣服、食品的花費要比往年多一些。

本年度現金收支逆差264.44元。全家經濟比較拮據。引玲出嫁後,家裏少了一個勞力,掙的工分沒有往年多了。扣掉全家人的口糧錢,生產隊沒有分任何現金。父親不得不於5月17日“賣給三隊大門一付,95.00元”。這筆數額較大的收入,總算緩解了經濟上的燃眉之急。另外,糧食也不夠吃,“5月3日買糧小麥50斤,6.90元”,“5月3日買玉米17斤,1.63元”,“5月30日買糧4.06元”。在農村,“人多老少”的家戶,辛辛苦苦幹上一年,分不下一分錢,甚至還要給生產隊繳付幾十乃至上百元的口糧錢,這樣的現象屢見不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