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電力工程項目建設管理的模式探索
理論研究
作者:李海龍 於春濤 牛祉霏
摘要 伴隨國家實施拉動內需,刺激經濟增長的宏觀政策,我國電力的投資建設增長迅速。根據國內電力工程建設的發展現狀,將各方麵相關的因素加以考慮,探索適合電力工程項目建設的管理模式,使我國的電力工程實現企業經濟和整體效益的有效提高。
關鍵詞 電力工程;項目建設;管理模式
中圖分類號F407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 1674-6708(2012)77-0092-02
0 引言
電力工程的建設自我國改革開放以來,有了很大的發展和長足的進步,在我國的整個社會經濟發展中占有越來越重要的地位。隨著市場的競爭愈演愈烈,電力企業要向前發展,就必須提高電力工程的質量。而電力工程項目與其它工程項目比較起來,規模和周期都比較長,需要的技術也複雜得多。因此,對電力工程項目建設管理來說,選擇更加適合的項目管理模式就顯得尤為重要。
1 電力工程項目建設傳統管理模式的特點及缺陷分析
我國電力工程建設運用的是自主經營的管理模式,具有壟斷性。工程項目由業主本身或者承建的單位自建管理組織來進行包括前期設計策劃、材料購買和建設施工及最後投入運營整個工程建設過程。由於項目建設管理機構往往是由內部抽調的員工,或者招聘社會人員臨時組成的,在業務技能,管理和組織能力上往往有所缺乏。專業的技術和管理人員較少,項目建設和管理的經驗也嚴重不足,於是經常出現項目工程建設的成本較高,超出概算,同時也容易出現工程延期和資金不足的雙重失誤。經過不斷的探索,我國電力工程項目采用了各個單位聯合協作的管理模式,分別進行了籌建、設計、施工及調試運行的分工,這個管理體製的建立,使電力工程的建設和發展水平大大提高。但是,電力工程項目建設的規模隨著經濟和科學技術的迅速發展而逐步擴大,所要求的技術更加繁雜,對工程質量的要求也更加嚴格。傳統的項目建設管理模式在實踐中逐步顯示了自身的各個環節不能順利的銜接、工期長,效率低,工程的成本控製不好等諸多問題。
自營管理模式已經不能符合工程建設的要求和規律,對市場經濟的迅速發展也無法適應。我國電力工程項目建設實行的管理模式,沒能改變管理和實行、監督混合在一起的體製。工程的延誤和資金失控的局麵屢屢發生。電力工程項目建設管理急需一種合適的,有效的管理模式的產生和實行。
2 電力工程項目建設管理監理製的引進
電力項目建設引進監理製度後,受項目業主的委托,由監理人對工程項目的材料采購、項目施工建設、設備的調試和最終投入運行進行係統的規範的管理。監理人要係統的控製好整個項目工程進度、資金的投入和項目工程的質量。監理模式的運用,在工程項目建設中彌補了原有自營模式中業主對項目知識和技術的匱乏。但是,監理製度的發展隨著項目建設的前進也顯示它的一些弊端。
在工程建設中,設計方和監理方所處的立場不同,對工程的建設經常會出現不同的意見,在資源利用和信息的采集等方麵,都不能很好的達成一致。尤其是在前期的設計上分歧較大,使工程的設計不能在工程的前期得以修正。因此,電力工程建設單位應該做好協調工作,尤其在工程前期的設計方麵,對設計優化和修正問題進行很好的控製和協調。避免雙方的直接衝突,從優選擇,最大的爭取工程的經濟利益。
近年來電力大力發展基建業務,因為電力建設項目的特殊性,專業的電力監理人員缺乏,個別監理公司為了節省人工成本,使用非專業或者經驗缺乏的人員來擔任監理職位。在工程建設中,有些人無法起到技術支持的作用,很有可能在建設中出現因技術不精而導致的失誤,甚至造成大的損失。對於不規範的監理市場,電力監管部門要對電力監理公司進行嚴格的審核和有力的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