緹(tí)縈是漢文帝時太倉長淳於意的小女兒。他父親淳於意,是個精通醫道的有名醫生。後來他回家專門行醫後,治好了不少疑難病,有錢沒錢,他都給細心地瞧脈看病,因此,遠近患者,應接不暇。
一天,淳於意要出門辦點急事,就在大門外貼了一個告示:“這兩天有事出門,暫不看病,請諒。”不巧有個地方上的大官得了個急病,老遠的慕名而來,竟不在家,便立即派人去找,差人剛走不久,那官人就在淳於意的大門外病死了。這可嚇壞了那官人的幾個手下人,為了推卸責任,他們竟編了一個故事,回稟說:“看錯了脈,耽誤了病,不然不會死的。”這可氣壞了病人的家屬,他們仗著官勢,也不問個青紅皂白,第二天便領著縣裏的公差登門抓人。
淳於意到家還沒來得及看一眼妻室,就被公差抓走了。公堂上不容申辯,硬說他行醫害人。判為“刖刑”(古時肉刑的一種,割去腳)。
因為淳於意當過太倉長,是朝廷命官,判罪需有皇帝的批準,才能最後定罪行刑。這樣就得把淳於意押解到京師去。
淳於意沒有兒子,隻有五個女兒。其中有一個名叫緹縈。別看她年紀小,又是個女兒身,可從小就與眾姐妹不同,特別剛烈,又有心計。她想,這不是以勢壓人,顛倒黑白嗎?病人來看病時父親不在家,有牆上的告示為證,怎麼談得上行醫害人呢?我要到京師去說個明白。她把自己的想法和眾姐妹說了一遍。大家都為她捏了一把汗,可想到小緹縈的倔強,誰也沒出麵阻攔,大家隻是說了些一路上要十分小心的話。
父親被押解進京那天,小緹縈早早地便起床了,洗了把臉,找齊了必備的用品,打了個小包,辭別了眾姐妹便上路了。
在一個十字路口,她等待著父親。終於看到父親了,幾天不見,父親蒼老多了,又戴著刑具,小緹縈心疼地哭了起來,一下子撲在父親身上,抽泣著說:“我護送您上京去,路上我一定照顧好您!”父親愣住了,忙說:“你還小呢,又是個女兒家,怎能受得了路途的艱苦呢?”小緹縈堅持要去,毫不猶豫地說:“我就是要去替父親申冤。”說完便徑直朝前走去。
解差們明明知道淳於意是冤屈的,本來就抱有同情,小緹縈的孝心和勇氣更使解差感動,一路上沒有為難他們。小緹縈又聰明機警,一路上照顧父親確實是很周到,父親少遭了不少的罪。
到京後,小緹縈就給皇帝寫了信,訴說父親的冤屈,要求免除父親的“刖刑”。信中說:“我父親為官清廉,行醫有術,現被人誣告受‘刖刑’。人一受‘刖刑’,不死也得殘廢,有罪,則失去了改過自新的機會;無罪,則無法彌補了。我甘心情願賣身為奴,替父親贖罪。請皇帝明察。”
漢文帝見緹縈人不大,對父親的孝心卻不小,說的道理也挺深刻,一時動心,就赦免了淳於意,讓他領著小緹縈回家了。
後來,漢文帝也發現使用“刖刑”的壞處,常常冤枉好人,而無法糾正,就下令廢除了“刖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