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8章 使我思君朝與暮:放下(1 / 2)

同情?

林楠還真是同情秦君朝的,但是,這個事受害人明顯是自家小姑,自己同情一個犯事的是不是也太沒有原則了一點?

所以,林楠自己也覺得不好意思起來:“也不是啦!就感覺你們這樣挺可惜的!”

侄女提到可惜兩個字,這也是林思暮最近一直在思考的問題。說實話,她自己也覺得挺可惜的。

但,十六年的時間,還有八年的婚後相處,他還不算了解她的為人麼?

如果,他有心跟自己坦白,再痛苦,再難熬,她想,也總會有挺過去的那一天,隻可惜,以她對秦君朝的了解,那人似乎從來沒有想過要跟自己坦白。

她明白,那件事不但對自己傷害很大,對秦君朝來說也是件很難以啟齒的事,但,這就能成為他騙她的理由麼?

坦白從寬啊!

就算是殺人犯,自首後也會酌情量刑對不對?

可他根本就沒有‘自首’之心,要她怎麼給她減刑?

這些話,她不是不想跟林楠說,隻是,沒有經曆過的人永遠也不可能對別人的事情感同深受。更何況,如今這麼安逸的時候,自己這樣的行為看在許多人眼中不過是‘不夠大方’而已。

包括林楠,應該也是這麼想的。

要不然,她應該勸的是那個人,而不是自己。

她也不斥責侄女多管閑事,畢竟,她會插手這件事,也是因為關心自己,關心她的幸福。於是,她隻換了個方式問她:“那如果這事兒放你身上,你會原諒他麼?”

“會啊……”

“會?”

麵對小姑的質疑,林楠還是肯定地點了點頭,但也補充了一句:“我想應該是會的,不過……大抵也是需要很長的時間。”

“既然知道需要時間,你還來勸我做什麼?”

一聽這話,林楠覺得勸說有戲,立馬又問:“小姑,你要時間可以啊!為什麼一定要離婚呢?先分居也成啊!”

“為什麼不呢?”

笑著反問,林思暮終於停下了還在疊衣服的手,直言:“我曾想過如果找到那個人就跟他同歸於盡,或者把他五馬分屍,又或者一定會親手把他送進監獄,我現在隻要是跟那個人離婚而已,你還覺得我太狠?”

“小姑……”

林楠還想說什麼,但林思暮已沒什麼心情聽,隻道:“我知道,事情過去了太多年,你們都會覺得過去的事情就該讓它過去,我不應該揪著不放……可是,你們以為我想揪著不放嗎?可我,那種事情,是真的可以說放就放的嗎?”

對此質問,林楠無言以對!

她也是個女人,她能理解小姑受到的傷害有多大,甚至可以說,因為當年的傷害才改變了小姑的一生,雖然她是挺過來了,但那種痛不過是壓在了心底,不是真的消失了。

所以,林楠理解小姑,也很想支持她,但……

“那康康怎麼辦?”

提到兒子,當母親的心情總是複雜的,林思暮代下頭,說:“跟我……”

見小姑心意已決,林楠知道再勸下去也沒什麼意義,隻提醒般說了一句:“單親家庭的孩子,可不好。”

這些,林思暮早就考慮過了,所以她仍舊淡然:“比同床異夢的夫妻養出來的孩子好。”

“你們明明都對彼此有感情啊!怎麼能算同床異夢?”

不算麼?

林思暮笑了一下,隻是笑意卻不達眼底:“如果我說,我再也不能全情投入跟他做愛了,隻要他一碰到我,我就會想到當年的畫麵,我就會想要踢他下床的話,你還覺得我們不是同床異夢?”

林楠:“……”

“楠楠,我知道你是為了我好,可你畢竟沒有經曆過,你不會懂我現在的心情!所以,不要再勸了。”

聞聲,林楠主動抱了她一下,原本還清亮的眼眸已在瞬間起了霧:“可是小姑,你這樣太苦了。”

林思暮搖頭,搖著搖著眼淚亦滾了下來:“再苦的日子都過來了,這算什麼?”

真的,這算什麼?

比起當年被指著鼻子罵不要臉,比起當初被道著名字罵破鞋,比起當初她親手抱著孩子的冰冷的身體……

那麼痛的日子她都挺過來了,那麼難的日子她都熬過來了。

現在這樣,真的又算得了什麼?

林楠走後,林思暮獨自一人在臥室裏呆了很久。

直到房門處又傳來輕輕地推門聲,她才側過頭去看了一眼,發現是兒子站在門口時,她微微一笑:“寶貝,作業做好啦?”

康康點頭,然後小心翼翼地走進來:“老媽,你和老爸怎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