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樂山某藥企,在招聘新員工時,竟讓應聘者互相鑽褲襠,說是以考察其適應能力。該企業老總還現身說法,並以古代“韓信胯下受辱”的典故,來證明該企業做法的正確。真是千古奇談!難怪有人感歎:現在是人最不值錢的時代!
黨中央提出構建和諧社會,以人為本,建立科學發展觀。和諧社會有兩層含義,一是人類社會的和諧,二是人與自然的和諧。其中,人類社會的和諧是整個社會和諧的基礎,沒有人類社會的和諧,就談不上人與自然的和諧。而人與自然的不和諧,反過來又會影響人類社會的和諧。
而要實現人類社會的和諧,就要求從人類社會中的強者開始,因為隻有他們才有力量推動人類社會的和諧。道理很簡單,大如一個國家,它的統治者,如果沒有民族平等意識,隻一味為了爭奪資源,動不動發動戰爭,想打誰就打誰,沒有世界和平,哪來人類和諧。小如一個部落、家庭,身強力壯的男人自然是強者,而這些強人如果沒有平等意識,作為弱勢的婦女、兒童的處境就可想而知了。一些農村地區仍普遍存在的家庭暴力問題就是明證。
同理,一個地方,一個單位,一家企業,能不能做到和諧發展,則取決於這個地方,這個單位,這家企業的強勢人物。因為這些強勢人物,不僅擁有最大的資源支配權,他們的話語更具有“霸權”地位。在某種程度上,他們一句話的力量,要勝過那些弱勢群體千萬句話。地方經濟的發展,企業的規劃布局,幹部提拔任用,員工使用安排,工資利益分配,往往是強者說了算。如果強勢人物能夠體察民情,關注民生,傾聽民意,一切做到公平、公正、公開,實現科學發展,構建和諧社會又有何難。反之,假如強權人物,自認為是社會精英,視民眾為愚氓,把民主當做一塊遮羞布,任意玩弄;或者是做超級“明星”,隻求自身政治、經濟利益“最大發展”,而不管百姓死活;或者隻維護小團體利益,而不惜侵害大多數人利益;或者是隻強調眼前利益,而忽略長遠發展;等等,就難以做到人與自然和諧,更難做到人與人的和諧。
社會和諧首先應該尊重人性,尊重每一個普通人的人格,特別是勞動者的人格。我國是一個人口大國,社會分工不同,受教育程度不等,貧富懸殊差距更大。但作為一個公民,在人格上是平等的,應該得到尊重,作為勞動者的權利應得到尊重。一個人不管他的財富多少,隻要是憑自己的勞動所得,都應該得到尊重。在精神上,富翁與乞丐沒有什麼區別。
有人說,黨中央提出構建和諧社會,是因為社會太不和諧。此話是否有理有待於考證。但現實社會存在諸多不和諧因素,卻是不爭的事實。而最普遍、最常見的不和諧因素,是勞動者的權益糾紛。對勞動者不欺騙、不虐待,按時支付報酬,對於用人者來說是再正常不過的事,但卻做不到。國企改革,以犧牲普通員工利益來換取高管們的貴族權利。有些企業以招聘、考查的名義,肆意侮辱勞動者的人格尊嚴。如此行為,怎麼構建和諧社會!
因此,首先要讓那些強勢人物學會尊重別人的人格,尊重別人的勞動權利,這才是構建和諧社會的基礎。
(本文發表於《銀川晚報》2009年元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