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口才的人必定是人才,而且是出類拔萃的人才,就是因為口才的能力比任何專業性的活動更能促使一個人不斷提高心理素質和文化素質,更能促使一個人心態積極、自信主動、開發潛能、才思敏捷,並善於人際交流,而是一個人整體素質和交流能力的體現。一個真正有口才的人,其整體素質較高,其交流能力較強。當然可以稱得上是人才,而且是出類拔萃的人才。這難道不是很合乎邏輯、很符合事實的結論嗎?這樣的推理可能不能使所有人信服,請看如下分析:
人類被稱為萬物之靈長,是因為有聰明才智。進行人際交流,就是開發自身的聰明才智,就會促使大腦發達。從語言和思維關係來看,思維是語言的內容,語言是思維的形式,或者說,思維是“內部語言”,語言是“外部思維”。思維和語言之間有十分密切的關係。
假設去菜市場買肉,發現物價又漲了。豬肉變成了8元一斤,買不買呢?你要想一想。這個極簡單的思維,就要有“豬肉”、“8元”、“一斤”等等詞語構成的一係列的概念。假如你在路上遇到了熟人,還要就一件重要的事情,進行商量,那就需要將內容變為複雜的語言和思維了,還需要反饋判斷、隨機應變的能力。如果不掌握語言或語言不發達,我們憑借什麼接受信息、進行思維、表達自己的意思呢?所以古人說:“腦之官動言傳、言傳而體行”。凡事總是聽了想,想了說,說了行,所以說,要想開發聰明才智,發展語言能力也是重要的一條途徑。
曆來有一種看法,認為一個人會寫,有些學問,可以算人才;而善說,有口才的人未必是人才,其實不然。苦讀勤寫固然可以使人長知識、有學問,書麵語言的作用是不可輕視的,但是忽視口語交流能力的重要性卻是毫無道理的。實際上,人要做到有口才比做到寫作需要更多更大的的本事,需要更高的素質,尤其需要較多的心理素質,這是由口語的特點決定的,是由許多演說家的實踐證明了的。
口語與書麵語言相比較而言,有人歸納出6大特點:
(1)以聲傳意——有簡便而廣泛的實用性;(2)直接交流——有表達與反饋的兩重性;(3)即興構思——有及時感應的應變性;(4)態勢配合——有動態直觀的整體性;(5)通俗易懂——有生動活潑的形象性;(6)句式簡短——有快捷轉換的靈活性。
其中,前麵4個特點最主要。這些特點便決定了口語的表達與交流能力比閱讀和寫作能力更需要也更能開發人的心理素質和真才實學。
會寫的人當然也能算人才,因為寫作需要有學問,費心血。但寫作作為一種語言活動來看,它畢竟可以慢慢考慮,從容構思,反複斟酌和修改,還可以翻翻筆記,查閱資料,經過多次嚐試和努力去完成。而且寫作不存在與接受者麵對麵地直接交流、相互刺激的問題,也不必顧忌儀表、表情手勢、身體的姿勢與動作等體態風度的表現如何。而口語的表達與交流就不同了。口語不僅要隨時隨地的廣泛應用,要和各種各樣的人打交道,而且必須是和一定的對象雙向交流、直接溝通,需要即興構思、隨機應變,一次性完成,還需要適應場合、控製情緒,需要有適當得體的體態風度……這一係列的特點必然要求一個人具有機敏靈活的語言感應能力、思維想像能力、觀察應變能力和自我控製能力等等,才能做到有效說話,出口成章。
口才不同,信息的價值不同,人的價值也不同。如:某位領導幹部做報告,如果報告者照稿宣讀,而且講稿是由秘書寫的,他連念都念得不順溜,那麼人們就會感到這位領導沒有真才實學,即使報告的內容不錯,也不會有什麼吸引力和感染力。相反,如果某位領導講話不用稿子,而且又講得恰當得體,生動有趣,自然會引起聽眾的注意和興趣,而且會使人們感覺到這位領導幹部智能不凡,頗有才幹,值得尊敬和依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