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齡歧視又被人稱為“老年歧視”,原指一種以年齡劃界的對老年人的歧視行為。可是,最近職場上一場關於35歲的就業歧視正悄然興起並且引起了廣泛的爭議。
“35歲以上的應聘者免談”——這是近年來頻繁出現在招聘啟事上的一項限製。它無疑給許多應聘者增加了一道無法跨越的門檻。隨手翻閱河南的一家報紙,在“求職天地”的專欄上,僅僅26條的招聘廣告中,有“35歲以下”年齡限製的工作就出現了6個。這 6 個廣告所招聘的崗位分別是推銷業務員、建築施工員、外貿跟單員、會計、出納、司機等職務。根據中國政法大學憲政研究所發布的“大學生就業歧視調查報告”中顯示:當前,國企、事業單位與政府機關的就業歧視情況非常嚴重。麵對這張年齡紅牌,很多求職者隻能望洋興歎,他們不禁自問:“難道過了35歲就應該退休了嗎?”
對此,各方人士所持意見不一。
招聘方表示:“35歲以上的求職者,無論是在體力、精力、創新精神與知識結構等方麵都存在著一定的差距。一個人都已經過了35歲,還跑到人才市場去求職,他好意思嗎?”這句話的潛台詞是說,這樣的人根本就不是什麼人才。
青年作家成燁認為,在國家實行“幹部革命化、知識化、年輕化”的今天,一些人不知出於什麼原因,將“年輕化”進行曲解,把“35歲以下”作為招工的硬件條件。還有一些個別單位將年齡超過40歲的人員安排所謂的“下崗”,弄得人心動蕩,極不利於企業的正常發展。今天,我國所麵臨的主要問題,並不是人才過多,而是人才奇缺。“35歲現象”在無形中打擊、排斥了大批優秀的人才,這點非常值得我們警惕與深思。
企業幹部杜鵬表示,以前曾聽過一個順口溜,主要說二十歲男人是一件半成品,三十歲男人是一件成品,四十歲男人全部都是精品。雖然隻是一句戲言,但細想之下卻不無道理。現在各個行業中的主要領軍人物,大多是在30~45歲這個階段這上,這就充分說明問題,設置年齡限製的門檻是沒有任何依據可言的,也經不起推敲。它說明我們一些招聘單位在人才的錄用上確實走入了一個誤區。
今年42歲的滕振國曾經是一名農民工,在家自學數餘年,終於在38歲時考上了碩士研究生,並因此轟動了整個河南省乃至全國上下。然而,他的後續報道卻很少有人知道。碩士畢業以後,滕振國的生活、工作又重新回到了原點。去學校應聘教師,未果;去企業應聘職員,未果;厚著臉皮,去請汝州市市委書記李全勝幫忙,結果還是不行。對於滕振國來說,知識並沒有改變他艱難的命運,萬般無奈之下,他再次回到了曾經打工的高校,做起了管理員。那僅有的微薄工資,使他無法大膽地去給自己買一件新衣服。每天回到家中,在那裏掃地多年的妻子依舊在不停地數落他的沒用。這一切究竟該歸罪於人生經營的失敗還是學曆的尷尬,又或者是職場就業的歧視?
在歐美中一些國家,中年人是非常寶貴的中流砥柱。因為知識與經驗的積累是以年齡為前提的,然而中國卻太過注重年齡,使它成為人生的最大分水嶺。中國青年報社會調查中心曾經聯合騰訊網展開過一項數據調查,共有4500人參與此次調查活動。其數據結果顯示,“年齡”已成為影響求職者進行擇業的第二大因素,僅列在“工作經驗”之後。我國目前的《勞動法》隻規定了:“勞動者就業,不因民族、種族、性別、宗教信仰不同而受歧視。”並沒有對“禁止年齡就業歧視”做出明確的規定。在實踐中,因為年齡的緣故使得就業遭到歧視,使勞動者的應有的權利受到侵害的案例,可以說比比皆是。人們不禁發出疑問:35歲,究竟何時才能不再成為人生的一道難以跨過的鴻溝!
對於我們職場人來說,一方麵,要爭取自己在35歲以前達到一個職業技能和經驗,職位等方麵都比較平衡的位置。同時,也要多明白自己的優勢和缺點,保證自己在不同的年齡段,都有一定的職業競爭力,這才是正確的應對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