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典:清官是怎樣煉成的(1 / 1)

丁剛

2006年9月,瑞典舉行了四年一度的大選,由4個政黨組成的中右聯盟獲勝並組成新政府。可沒想到,新內閣組建剛剛十幾天,就有兩位大臣引咎辭職。原因之一是兩人犯了一個相同的錯誤,即多年前漏繳電視費的問題被媒體曝光。

電視費是個什麼東西?根據瑞典法律規定,擁有電視機的家庭須繳納一年約合200美元的公共電視收視費。這筆錢主要用於發展瑞典的文化事業。

瑞典人繳納電視費基本上是靠自覺,因為這不像有線電視,交了費才能開通。在瑞典看電視,隻要接上線就能收看,即便你沒繳電視費,也沒有人會斷了你的線路。筆者在瑞典學習時,有不少中國留學生都有電視機,大多是撿來的,但個個都能看,當然,他們大多也不繳電視費。

不過,瑞典的普通家庭一般都會主動繳納這筆錢的,因為電視機已經成為最基本的家庭用品,如果不繳這筆錢,就會有偷稅、漏稅之嫌。記得我當時的房東諾迪魯斯就有一台舊彩電,可他眼睛不好,常常是以收音機取代電視機。有一天,他告訴我,不看電視還要繳費,不合算,他打算把電視機捐給慈善機構。第二天,他停繳了電視費。可誰料到,停繳沒幾天,突然就有了重要節目,記得是東德與西德合並儀式的實況轉播。

諾迪魯斯是從匈牙利來的移民,這件事對他來說自然十分重要。那天下午,他後悔地直說:“這個季度的電視費真不該停繳。”我覺得他傻得有點兒可笑,便對他說,事情很簡單,隻要接上線,就可以收看。今晚看了,明天不看不就完了。根本不可能那麼巧,剛好就有人來檢查。他聽了這話,睜大了眼睛瞪著我,半天沒說話,那樣子就好像是我讓他去幹什麼天大的壞事。那一晚,他硬是聽了幾個小時的收音機。

時間一長,我對諾迪魯斯對法律充滿敬畏感的處事方式也就不覺得奇怪了。有一次,我和他坐小火車去斯德哥爾摩附近的小城。小火車一般有兩三節車廂,有一節為持月票者專用,門口掛著個紅牌子“本節車廂沒有檢票員,為持月票乘客專用”。

通常,瑞典人都會自覺遵守規定。但那天因為時間緊,我和他沒買票就先上了車,準備在車上補票。可沒想到,一著急上了月票乘客專用車廂。諾迪魯斯看到“月票專用”牌子,立即在我耳旁小聲地說:“糟糕,糟糕,我們上錯了車。”看他說話的神情,跟做了什麼見不得人的事似的。到了下一站,他拉著我下車,飛快換到另外一節車廂,主動補了票。

諾迪魯斯的不同還在於,他不僅僅是一個遵紀守法的公民,還是一個能夠主動維護法紀的公民。有一次,他和我去圖書館還書,忽然看到有輛汽車停在殘疾人專用的停車位上,可車上卻下來一個小夥子,跑進了圖書館。諾迪魯斯很生氣,嘟囔著就走了過去。當他看到那輛車上並沒有帶“殘疾人證明”,幹脆就筆直地站在那兒不走了,那模樣兒就像是在值勤的警察。

不大一會兒,小夥子跑了出來,諾迪魯斯立即上前和他理論。他教育那小夥子說:“這是殘疾人的停車位,你不應停在這裏。”小夥子似乎是見慣了這號愛管閑事的人物,一邊點著頭,一邊趕緊鑽進汽車,一溜煙地跑了。可諾迪魯斯還是一副不肯善罷甘休的樣子,指著遠去的汽車喊道:“這是要罰款的!”

也許,聽我講了諾迪魯斯的幾個段子,大家就會或多或少地理解,瑞典人為什麼會死死揪住繳電視費這樣的小問題大做文章。在一個視法紀為生命,而又少有特權的社會,遵紀守法的公民是無法容忍任何人無視法規的舉止的,當然,也無法信任有過這樣“前科”的人來當他們的領導人。

瑞典新政府成員的醜聞被曝光後,也有一些人感到惋惜。他們認為,這兩位大臣因十幾年前的錯誤而辭職,特別是其中一位還“才貌雙全”,對瑞典來說這簡直就是一個重大的政治損失。但是,斯德哥爾摩大學政治學教授尼爾森卻說了這樣一段話,頗能代表主流民意:“作為政府公務人員,其操守必須成為楷模。甚至民眾要求他們‘一塵不染’,也不為過。”

用更通俗一點的話來說,正是像諾迪魯斯這樣自己嚴格守法且又愛多管閑事的公民“造就”了一塵不染的“清官”,使他們必須百分之百地檢點。因為,即便是微不足道的瑕疵,即便是陳年的老賬,他們也不會放過,也要翻出來折騰一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