薄雲,恰合我的心意,

我但願“可憐人意,薄於雲水”。

偶爾逛街看到一條新秀麗的牛仔褲,試完才問價,打完折還要一千多。我已經存了撤退的心,小姐還鼎力推薦:“這個十年都不會變形。”我笑起來:“那我呢?我能十年不變形嗎?”還有一句更殘忍的話我沒有說:我肯穿十年嗎?我的衣櫃早就是深宮孽海,無數得不到我寵幸的衣袂在欲哭無淚。

拒絕有一種殘忍的愉快,又因為諧音,仿佛被我輕輕推開的,是一個癡情男子,“我十年都不會變心。”但他出現得不是時候,不能成為生命中親密的愛人,就什麼也不是。我照樣會哂笑而答:“但我做不到。”

背叛是怎麼開始的?我曾經一時糊塗,花大價錢買下白衣白褲,袖管繡了一團荊棘,才下了一次水,就縮成芭比娃娃的尺寸——我與她,甚至不曾一次合歡,她就死於處女之身。這一遭,是她離棄了我;前兩年瘋狂流行波西米亞,我將過季的時候打三折買下,旋即風起雲湧直入冬,卻今年滿街都已是直身簡約、微微收腰的小黑連衣裙了。我怎麼辦?我曾為她一擲千金,像漢武帝承諾金屋貯阿嬌,也隻能長長久久地把她擱在金屋裏。阿嬌,這次我對不起你……

深情常常一腳踏空,跌到樓梯下麵的泥水裏。我漸漸在小店買衣服,幾十、一百,雜牌或者所謂外貿餘單,也盡有相看兩歡的。穿著上街來,人都誇好看——背後他們怎麼說,我管不著。穿過一兩次,也就換了季,明年開衣櫃再見著,幾乎是陌生的。像醒在陌生的酒店,疑惑身邊男子的臉。並且發現瑕疵,下擺的褊鬆脫了,領口第二顆紐扣脫到哪裏去了,某一處經緯稍鬆,不至於分崩離析,但也是怨偶。古話說,“新三年,舊三年,縫縫補補又三年”。衣服合該有三年韶華,九載壽數。我找到借口,隨手送人或者捐出去。兩不掛心。

我承認我的絕情,但,我堅持覺得絕情是一種最可靠的姿態。

無情的蕭瑟,恰如久旱無雨,大地幹涸。無情的人不會懂得初遇的驚豔、試穿的眉目飛揚、胸圍小了一號腰圍大了半號的遺憾,那是即見君子、雲胡不喜的百般滋味。若我對世上的好衣裳、好男子全不動心,我還活來作甚?

而深情則往往浪費。我的肉身不過是一瓶玲瓏香水瓶——因為個子小,我感情的儲量大約隻是高大女子的三分之二。我得把有限的感情投入無限的為人民服務中,故而隻肯愛珍稀的人與事,一生的事業,家庭、父母兒女、朝夕相處的那個人……其餘的付出都是浪擲。

所以不肯買昂貴的衣服,正如我不肯昂貴地去買一個人。我不肯投注我的濃情我的鈔票,我不是不愛他們,但我知道這一段情是短暫的,勢必無疾而終。一旦放手,無論是人還是衣,都再不懷念。

薄薄的一點感情,恰如生魚片的芥末,或者草莓蛋糕上麵的一層糖霜,點到為止的甜頭與刺激。太濃烈,噎死人;全無,誰吃得下去?

《源氏物語》有一章的題目是:薄雲,恰合我的心意,我但願“可憐人意,薄於雲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