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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國為卸任官員“下海”設等待期

國外公務員

作者:孫奕

由於豐厚的“等待期”待遇,加上卸任後從商謀利的“灰色地帶”等因素,歐洲不少組織和公眾一直以來呼籲對現有“等待期”製度進行深化或改革,以限製官員“撈錢”空間

今後,德國高官卸任後或將難以“任性”轉投商界、“下海”撈錢了。據報道,最近,德國政府規定高官卸任後投身商界要經過為期一年至一年半不等的等待期。

在歐美發達國家,政府官員卸任後去公司和私人機構任職被社會公眾稱之為“旋轉門”。這些離任官員的“再就業”往往成為社會公眾關注的焦點。為此,各國陸續製定法律和相關規定,對這種現象進行機製上的約束。

德被批對高官“下海”監管不嚴

據稱,德國政府出台該規定與“萊希事件”有關。最近,德國媒體熱炒德國交通部國務秘書萊希有意在卸任後擔任德國一個地方企業聯合會的業務主管,該職位將為其帶來數十萬歐元的年收入,甚至超過德國總理默克爾,引發德國政界爭議。許多媒體批評萊希,利用官員身份為自己謀職,是一種腐敗行為。

而對於等待期規定的出台,德國民眾甚為期待。德國新聞電視台稱“這是對官員從商明確的警告”。據報道,該規定仍有待德國立法機構的批準。而進行腐敗行為監督的非政府組織“透明國際”官員認為,鑒於德國此前並無相關規定,因此推出新規是正確一步。但一年到一年半的“等待期”仍較有限。

近日熱炒的“萊希事件”並非孤案。近年來,德國卸任官員“染指”商界引來非議的案例就有多起。最知名的案例是前首相格哈特·施羅德在卸任半年內即轉投商界。去年,德前總理辦公室主任羅納德·波法拉棄政從商,轉投德國鐵路公司即產生軒然大波。同年,德國國務部長馮·克萊登也進入德國汽車公司戴姆勒就職。

在2014年2月歐盟出台的首部成員國國別反腐文件中,歐盟就德國缺乏對“旋轉門”現象監督進行指責,敦促德國政府製定法規,規範政府高官退任後的“下海”從商。歐盟反腐文件出台後,德國執政聯盟便表示期望對高官退任後的“等待期”進行規範。

“等待期”執行力度受質疑

曆史上,歐盟高官出入“旋轉門”謀利的案例並不鮮見。曾任歐委會工業委員京特·費爾霍伊根卸任後和其團隊主任共組谘詢公司,利用既有關係和信息為企業探求“尋租”空間;前歐委會負責內部市場的委員麥克裏維卸任後曾在瑞安航空公司董事會等崗位任職;曾負責消費者權益事務的委員庫尼瓦則在卸任後於法國一家銀行找了一份肥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