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部分國家的反腐新政(1 / 1)

部分國家的反腐新政

國外公務員

作者:李振林

梳理我國貪官的逃亡地,會發現這些貪官們多首選美國、加拿大、澳大利亞等發達國家;其次為中國周邊的一些國家,如新加坡、泰國;還有一部分選擇非洲、南美洲等一些國家。然而,這些國家已逐漸不是貪官的“避罪天堂”,因為這些國家最近陸續采取新措施或製定新法案,以幫助打擊那些逃亡他們國家的貪官。

美國:實施“貪腐政府高層資產

追回行動”

美國是製定防範和懲處公職人員犯罪法律較早的國家之一。目前,美國已經與100多個國家締結了引渡條約,引渡是其海外追逃的主要方法。在調查和追繳犯罪所得方麵,美國各個執法機關均負有法律職責。美國國土安全部管轄的“移民和海關執法局”在美國本土設有150個辦公室,並且注重與外國執法機關的合作,在全球範圍內開展調查取證、搜捕罪犯、凍結和沒收資產。

時下,美國正加大對外國貪官查處力度,目前正在實施的“貪腐政府高層資產追回行動”旨在追繳外國高級貪官在美資產,該行動適用於中國貪官。在貪腐政府高層資產追回行動框架下,美司法部有權沒收外國官員貪汙的資產並歸還受害國。

加拿大:新法案將加速外國罪犯

遞解程序

在防治腐敗方麵,加拿大一直走在世界前列。加拿大之所以能保持較高的廉潔度,根本原因在於,加拿大有一係列對腐敗行為約束非常嚴格的法律和規章製度。

2015年5月12日,加拿大聯邦政府向眾議院提交了新法案——《遣返嚴重外國罪犯法案》,該法案主要用於加速外國罪犯的遞解程序。由於該法案亦指明難民身份不再是犯罪分子的護身符,故對於在中國“紅色通緝令”名單上而藏匿於加拿大的涉貪官員也會有影響,他們不再可以用申請難民的方法來阻延被遣返中國的可能。

澳大利亞:成立國家罪案調查局

澳大利亞的反腐敗機構是多方位、多層次的。近年來,澳大利亞相繼成立了國家罪案調查局等一批反腐敗機構,專門負責腐敗的懲治和預防工作。國家罪案調查局為聯邦專門調查貪汙舞弊的機構,局主要負責人由總督任命,它對由各州、區域政府和聯邦政府的一些部長組成的一個專門委員會負責。調查局的主要任務是調查包括貪汙賄賂在內的“有組織犯罪”。

新加坡:加強情報收集高科技打擊貪腐

在亞洲,新加坡一直是發展中國家控製腐敗的典範。近年來,新加坡公務員隊伍內部接連發生一些腐敗案,使以高薪養廉聞名的新加坡政府遭遇不少尷尬。為此,新加坡貪汙調查局加強了情報收集和科技運用,期望通過高科技來協助偵破貪汙案件,並大幅增加了情報工作人員數量。

另外,新加坡大力推動電子交易和網上采購係統,所有政府部門在采購產品和購買服務時都需要通過政府電子商務平台招標。這項管理策略使政府部門可以監督可疑的采購事項,追蹤可能的貪汙現象。利用大數據等技術快速有效地發現貪腐線索,正是新加坡近年來反貪舉措的一大亮點。

(摘自《法製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