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S市中級人民法院遴選公務員試題(1 / 1)

S市中級人民法院遴選公務員試題

公務員考試

作者:高守國

【材料】

2015年1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在廣東省深圳市掛牌,巡回區為廣東、廣西、海南三省區;3天後,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在遼寧省沈陽市掛牌,巡回區為遼寧、吉林、黑龍江三省區。此舉成為全麵深化改革和全麵推進依法治國的一個新亮點。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提出“最高人民法院設立巡回法庭”之後,僅僅3個多月時間,最高人民法院就在全國設立了兩個巡回法庭。巡回法庭是最高人民法院的下屬機構,主要審理跨行政區域的重大行政和民商事案件。掛牌辦公4個月時間內,第一巡回法庭共計立案 233件,結案46件,接待來訪4535人次;第二巡回法庭共計立案290件,結案71件,接待來訪17870人次。

【試題】

1.以你的理解,最高人民法院為什麼率先在深圳和沈陽設立巡回法庭呢?

2.簡述最高人民法院在地方設立巡回法庭的重大意義?

【答案要點】

第一題

之所以選擇在深圳、沈陽率先設立巡回法庭,是因為我國區域發展不平衡,各地發展差異很大,選擇改革試點要注意代表性。深圳是我國改革開放的“前哨”和“窗口”,“兩廣”和海南省毗鄰港澳,屬於沿海或發達地區,涉外、高科技、知識產權等類型案件比較多,在此設立巡回法庭,能夠為國家對外開放戰略提供更有力的司法保障。沈陽是我國重工業搖籃之一,東北三省屬於老工業基地,在經濟結構轉型升級的背景下矛盾糾紛多,申訴上訪多,在此設立巡回法庭,有利於為振興東北老工業基地提供更好的司法服務。兩個巡回法庭一南一北,有助於總結不同地區的審判經驗,呼應不同地域、不同群體的司法需求,統一法律適用標準。

第二題

最高人民法院在地方設立巡回法庭。(1)是保證公正司法和提高司法公信力的必然要求。巡回法庭作為最高人民法院的派出機構,其裁判與最高人民法院本部的裁判具有同樣的效力,其主審法官都是最高人民法院優中選優的審判業務骨幹,不僅能夠公正審理自己管轄的案件,而且能夠指導監督巡回區內各級法院公正審理各類案件。(2)是落實司法為民和訴訟便民利民原則的具體舉措。巡回法庭是設在百姓家門口的最高人民法院,與人民群眾距離更近,能讓基層的百姓、當事人和律師有更多機會、更便捷的渠道得到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服務,節約他們到最高人民法院打官司及申訴、上訪的成本。(3)是深化司法改革和探索人民法院未來模式的戰略部署。巡回法庭是人民法院改革的“試驗田”和“排頭兵”,通過巡回法庭不斷改革創新,為全國法院總結、創造可複製和可推廣的經驗。(4)是最高人民法院分解辦案壓力和加強對下監督指導的重要途徑。設立巡回法庭審理部分案件,能夠減輕最高人民法院的辦案壓力,有更多精力製定司法解釋和司法政策,審理對統一法律適用有重大指導意義的案件;能夠直接了解巡回區域的審判、執行情況,指導巡回區域內法院公正司法。(5)是進行法治宣傳和普法釋法的有效平台。巡回法庭在巡回區域內開庭審案,很好履行了法治宣傳職責,直接向群眾展示國家最高審判機關的形象和審批權威,發揮司法教育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