話說,正當雷迪坐在草地上,悠閑地發呆的時候,畢申一襲白衣,白發飄揚著,出現在雷迪的視線之內。
一片碧綠的草地上,一身白色的畢申顯得那麼的耀眼,那麼的好看,隻見,畢申那一頭柔順的白發下麵,是一張白皙好看的麵孔。
那麵孔的額頭上,點著一顆豔紅的朱砂,朱砂之下,是飛揚的葉眉,炯炯有神的眼睛,高挺的鼻梁,跟性感的嘴唇,加上他白皙的麵孔,將他身上獨有的高貴表現得淋漓盡致。
眉目如畫,白衣勝雪,無可挑剔。
雷迪怔了怔,被畢申獨有的氣質吸引了,許久才反應過來,向畢申打了一聲招呼。
“你好。”打招呼的同時,雷迪出於禮貌,對著畢申,露出了一個極其溫柔的笑容。
“我不好。”畢申回了一聲,慢慢地走了過來。
“怎麼了,誰欺負你了?”
如此好看的美男,要什麼有什麼,應該是快意人生才是,怎麼會說出沮喪的話語?
雷迪的腦海中,忽然浮起了這一句話,讓他再次怔了怔,疑惑了起來。
為什麼,他會覺得眼前的男子要什麼有什麼,他並不認識眼前的男子,更不可能了解眼前的男子。
眼前的男子,不是跟他一樣,隻是進來休息一下的麼?
雷迪疑惑的同時,畢申開口了,說出他心中的苦楚,“我被人舍棄了。”
說完,畢申注視著雷迪,雙眼中盡是一種求之不得的悲傷。
“誰?”
是誰,奪取了眼前男子的心,卻又不懂珍惜,居然舍棄了那份心意?
雷迪皺了皺眉,在痛斥負心人的同時,替眼前的男子心疼了起來。
“是誰?”畢申反問了一聲,露出一個笑容,卻滿是苦楚,“是你。”
“是我?”雷迪愣住了,實在是想不起他自己什麼時候,狠下心腸來,舍棄了如此完美的良配。
是的,是良配。這個,是雷迪的小秘密:其實,他是個同.性.戀.,要不然,也不會寫出男同類型的小說來。
隻是可惜了,這部男同類型的小說被雷迪以沒靈感為理由,暫時放棄填坑了。
若不是雷迪放棄了填坑,也就不會被坑到他所描寫的小說世界,遇到眼前的男子。
如此說來,若是他能贏得眼前美男心,倒是他賺到了。
正當雷迪在心中敲打他自己的小算盤時,畢申還在說話,指責著雷迪的狠心,“你舍棄了我,一個人逍遙自在去了。”
“不可能,我記得我才剛剛認識你。”雷迪搖了搖頭,習慣性地反駁了起來,“連你名字都不知道,有何來舍棄你之說?”
且不說他真的第一次見到眼前男子,並不認識眼前男子,就算他真是認識眼前男子,也要說成不認識,推卸責任才行。隻有推卸了責任,才好置身事外,求得男子的好感,贏得美人歸。
“剛剛認識我?”畢申皺了皺眉,顯然是沒有料想到這一層,“你知道我的名字麼?”
“不知道。”雷迪再次搖了搖頭,幹脆利落。
“嗬。”畢申苦笑了一聲,說出他的猜想,“你忘了我?”
“……”雷迪抿了抿嘴唇,無言以對。
“也罷,忘了就忘了吧。再重新認識一次,就可以了。”畢申停頓了一下,“親愛的,我叫畢申,這次你可要記清楚了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