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鑰匙(6)(1 / 2)

(六)

中午,臨下班時,羅傑斯來到辛普森的辦公室對辛普森說道:“老夥計!把您的車我用一下,我去拉點辦公用品和家裏用的東西,我的車後備箱沒有您的車後備箱空間大,我怕裝不下,我一會兒就回來,嗬嗬!”

“好吧!我等您,我們一起去吃飯!”辛普森說著,沒有多問,他隨手把車鑰匙扔給了羅傑斯。

接過車鑰匙,羅傑斯回到自己的辦公室,他叫過一助手吩咐了一番。接著把鑰匙轉交給了這名助手。隨後,他找過一張便簽,快速寫下幾行字,折疊起來裝入口袋,走出了辦公室。

來到電梯口,乘電梯人很多,下班的時間到了。羅傑斯夾在其中,卻沒有下到底層的停車場,也沒有隨人流走正門。而是從側門直接上了等候在那裏的辛普森的車。

大約十分鍾,在事務所等候的辛普森,接到了助手交給他的便簽和羅傑斯的車鑰匙

“辛普森先生!羅傑斯先生叫我把他的車停在了大夏電梯側門,那兒不能久停,您快去吧!”

辛普森有點莫名其妙,忙打開便簽看了起來。

老夥計!我的記性一向不好,我忘了帶錢包!您就開我的車去吃飯吧!不用等我了。另外,下午有件很重要的事需要您去辦一下,您代我去一趟卡斯特家務必看看琳達,下班時我們在辦公室碰頭。

羅傑斯

看完便簽,辛普森不禁搖了搖頭,羅傑斯記性不好對來自己來說已是司空見慣,可在這個忙碌的日子裏安排自己去卡斯特家去看望琳達,就著實讓他感到有點不務正業。因為前兩次去見琳達都被各種理由推辭了,這說明人家不想被人打擾,況且像琳達這種大牌歌星,如果她真得的是癲癇,這種病被公布與眾,她的演藝事業會受到致命的打擊。

另外自己與羅傑斯的關係,卡斯特和喬治?盧卡斯不是不知道,即便讓自己見到琳達也難免犯忌諱。

如此,硬著頭皮去也可能還是竹籃打水一場空,但想想羅傑斯的充滿血絲的眼睛,他一定是因為對琳達的牽掛所致,好好的姑娘怎麼就得這種怪病?鑒於他們從前戀人的關係,完全可以理解,辛普森左右為難了。

還是去試試,不管怎麼說,琳達也是自己的好友,於情於理都應該去看看她。想到這兒,辛普森站起身來走出了辦公室。

吃過飯,辛普森驅車來到了參議員卡斯特門口,門鈴按響過後,一位家傭走了出來。辛普森這次改變了策略,他說自己是來見參議員卡斯特,家傭告訴他卡斯特不在家。辛普森不死心,便抱著僥幸的心理詢問琳達,家傭竟出乎意料的告訴他琳達在家,而更令人驚喜的是經通報後琳達同意見他。

進入卡斯特家,家傭安排辛普森坐在了客廳。不一會兒,琳達容光煥發來到了客廳。她搶先與辛普森打了招呼“您好!辛普森!您可是稀客啊!好久不見您啦!最近還好嗎?”

“當然!琳達小姐,您沒發現我現在越活越精神了!如果能聽到您的歌聲我會再年輕十歲的!”

見到狀態良好的琳達,辛普森頓時如釋重負,這是正是他希望看的。辛普森站起身來擁抱了琳達。接著,兩人坐了下來,這時家傭端著兩杯咖啡走過來。

“我建議換成酒!為健康幹一杯!”辛普森興致盎然的建議道。

“必須的!”琳達高興的吩咐家傭換酒去了。

隨後,琳達繼續說道:“謝謝您能來看我辛普森!您也知道,前些日子身體有些不適,不過經過這段時間的治療,已經恢複。最近!我打算開個新聞發布會,讓經紀人代我宣布退出歌壇,過一個平民的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