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峰現在又在裝沒吃完的飯菜,準備去喂野貓。他給每一隻野貓都起了名字,還編號,並且繪製出了一個詳盡的野貓分布圖。總之他的腦回路跟一般人不一樣。
現在他正偷摸的把香腸往口袋裏塞,一邊偷眼去瞄正在看書的沈和。沈和一動不動盯著書,周峰張了幾次嘴,還是忍不住說了:“這一頁你都看很長時間了。”
周峰連說兩遍,沈和好像才聽見,動了一下說:“是嗎?”
“是的!我剛才洗碗的時候你就在看這頁,我幹了這麼多活,你還在這頁。我知道了,”周峰自作聰明的傻笑道,“你就拿書裝樣子,實際上是在想姑娘。”
“想你個頭!”沈和歎了一口氣,“你不懂,我在研究。”
“研究?鬼才相信!就是想姑娘了……”周峰嘰嘰咕咕的走了。
門關上,家裏就剩下沈和一人了。周峰說得對,他這一頁看了很久,卻不知道是什麼。他沒有想姑娘,腦子不知在哪裏。他決定認真再看一遍,看看這一頁說了什麼。
又看一遍,還是不知在看的是什麼,明明集中了精神,卻還是記不住所看的內容。再看一遍,還是這樣。怎麼回事?這麼幾行字的內容都理解不了?看了後麵忘了前麵,難道是金魚的記憶了,隻有七秒?什麼鬼,難道昨天掉湖裏腦子進水了!
他把書扔到一邊,抓了抓腦袋,把頭發抓成了雞窩。照照鏡子,頭發長了,人也醜了,他決定去理個發,去去晦氣。
理發的時候接到李芸熙電話,問他出發了沒,他才想起晚上要去張書勝的花家園飯店吃飯,跟李芸熙說好的,怎麼竟給忘了,這個腦子!
理完發,看著鏡子裏精神的小夥,想著要跟李芸熙見麵,沈和心情好了一些。再想想,記憶力的事是小事,能活著才是大事。
李芸熙和潘琳從滬城購物歸來,請了客人,要在張書勝的飯店吃飯。今天張書勝也在,因為他還有另外的朋友來吃飯,所以他幾個桌子來回跑。在沈和、李芸熙他們這一桌坐一會兒,又去另外的桌子應酬,挺忙。潘琳說他“你覺不覺得自己就像新郎官一樣,這桌那桌的跑來跑去敬酒?”
張書勝說:“可不是!就缺一個新娘子了。要麼你來?”
潘琳抬腳就去踢他,口裏罵道:“作死!”
張書勝靈活地閃躲,笑著跑開了。
李芸熙說的客人是她的表姐一家,表姐、表姐夫,他們上小學的女兒,以及上幼兒園小班的兒子。所以,這是沈和第一次被介紹給李芸熙家的親戚。
表姐家的兒子像媽媽,女兒像爸爸。兒子頑皮,女兒安靜。兒子幼稚,女兒有點像個小大人。
上幼兒園的小男孩很鬧,在椅子上爬上爬下,一會兒要吃一會兒不要吃,一會兒要這個一會兒要那個,表姐一直忙著對付他。表姐治不住這個兒子,隻能向自己丈夫求助,“管管你兒子。”於是表姐夫也加入了三人團,整個餐桌上的注意力都在這個兒子的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