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訪的事終於有了結果。
王文軒接到了上訪的回複文件。
回複文件上這樣寫道:
王文軒、林青、王二柱等七位同誌:
你們的上訪信件已由縣信訪局轉到我局。收悉後,我局高度重視,及時遣派相關執法人員到原西鎮桃花灣村進行了調查和核實,現將調查結果和處理情況回複如下:
現任村支部書記李佳明,於1998年3月4日,與桃花灣村村支部簽訂了買地合約。合約約定:村西108畝土地(現窯廠周邊),李佳明以每畝1000元的價格買下。當時的村支書王大方,副支書李海濤,和村長林權(現均已故去),召開了村委會全體會議,並一致通過。
我局相關執法人員,結合國家土地的相關法律法規,現做出如下處理決定:桃花灣村,19998年3月4日,村委會和李佳明土地交易,均為私有買賣,屬不法行為。
現勒令李佳明購買的村集體土地退回村集體,本著友好協商的原則,並與現有的村委會成員,合理協商村集體退回李佳明的土地買賣款項,……
……
麵對這個結果,王文軒、林青、王二柱等奔走相告,鎮臂高呼:“國家偉大,共產黨偉大!”
接下來,是副支書王傳山和村長林海中,召集村委會和群眾代表商討怎樣合理地退回李佳明的土地買賣款項。
當然,對這個結果最不滿意的要數李佳明了。
李佳明有些疑惑了,他弟弟李佳新明明給他許過諾,讓他放心,絕對不會出什麼問題的!然而,出現這種結果,是李佳明沒有想得到。他不明白,這中間這到底出了什麼變數?!忍不住,他偷偷地跑到城裏,去他弟弟李佳新那兒刨根問底去了。
李佳新把他帶進密室,開門見山地說:“我與土地管理局的高局長本來說好了的,沒曾想到這中間出了岔子!”
“佳新,這到底是怎麼回事呢?!這一回,我可真的完了!”李佳明滿臉沮喪地說。
“是這樣,”李佳新深深地皺著眉頭說:“就在高局長,準備到桃花灣,走走過場,按你的合同為依據解決時,沒想到楊書記找高局長談了話。這次談話,使高局長不得不以法律為依據,實事求是了解情況,並如實地答複了幾個上訪者。高局長走的這步棋,也是不得已而為之!我們也能體會到了他的難處!麵對高壓態勢,他也隻能這樣做了!我們可以原諒和理解!”
李佳明愁眉不展道:“佳新,還有免回的辦法嗎?佳新,我不惜財力,千萬給我找找人,想想辦法!”
“縣委一把手下了命令,那個敢明目張膽地違抗?除非他腦殘!即使你出再多的錢,也無法免回你當前的這種殘局!”
李佳明沉默了一會,惡狠狠地道:“這個楊曉東,他為什麼要和我過不去呢?!真是該死!!”
“楊書記屬於正派幹部,隻要他知道有不合理的事情在他的轄區存在,他定是深惡痛絕,必‘殺’之。哥,你的事,怎麼讓楊曉東知道了呢?!”
李佳明沉吟了一下說:“很可能是楊穎告訴他的,因為楊穎是他女兒,楊穎就包咱們村,當然對咱們村的事了如指掌了!。”
“包咱們村?!”李佳新無比驚訝地說:“就是在縣裏籌集八百萬元的扶貧資金的那個楊穎?是楊書記的女兒?!”
李佳明點點頭說:“是。”他又沉吟了一下說;“為什麼別的村裏的包村幹部,在上麵爭取不到扶貧資金,而楊穎卻能,而且將近千萬!楊曉東是不是給楊穎開了後門,犯了錯誤?!”
李佳新眼睛一亮,說:“按理說,……這八百萬元雖然是扶貧資金,如果楊曉東違犯了原則,同樣會受到法律的製裁!”
李佳明臉上露出了一絲奸笑,道:“你打聽打聽楊曉東是不是在這件事上有貓膩,如果他真的違犯了原則,我要向地委檢舉他!”
李佳新微微點了點頭,他意味深長地一笑,道:“地委行署的副書記田家良,就是我嶽父提拔上去的,也是他的得意門生。隻要你檢舉的正當,地委會做出相應處理的!我抽空打聽打聽,楊曉東是不是在這方麵違犯了原則,隻要他在這方麵失手,這一回,他可是吃不了——兜著走了!”
在李佳新密室裏,李佳明和李佳新哥兒倆會心地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