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我們的“橄欖”在哪裏?(1 / 2)

我們的“橄欖”在哪裏?

觀察

作者:郭霞

目前,我國收入最高10%群體和收入最低10%群體的收入差距,從1988年的7.3倍已經上升到23倍,行業差距達到8倍,地域差距近3倍。

據中國發展研究基金會發布的《轉折期的中國收入分配》報告顯示,中國改革開放初期的居民收入基尼係數不到0.3,到2001年攀升到0.45左右,至2007年進一步上升到0.48。而由人社部勞動工資研究所發布的2011年《中國薪酬發展報告》也指出,企業高管與農民工工資收入差距最大達4553倍,企業內部近5年來高管工資增幅明顯超過普通工資增幅。

國有和私營部門員工的收入也差距巨大。國家統計局發布的數據顯示,2011年全國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為42452元,而私營單位就業人員年平均工資為24556元,僅相當於城鎮非私營單位年平均工資的57.8%。

理想的社會形態應該呈現“橄欖形”,即“富人”和“窮人”都占社會的小部分,中等收入群體占社會大多數。這樣的社會才是最穩定、和諧的。改革開放以來,一方麵我國經濟總量不斷擴大,另一方麵卻是貧富差距日趨擴大,社會呈現“金字塔形”。我們的“橄欖”在哪裏?

“蛋糕”需合理分配

收入差距不斷擴大,基尼係數逼近警戒線,收入分配問題拖而不決,會給經濟和社會發展帶來巨大風險。目前,我國收入最高10%群體和收入最低10%群體的收入差距,從1988年的7.3倍已經上升到23倍,行業差距達到8倍,地域差距近3倍。胡錦濤總書記在講話中多次提到“要加快調整國民收入結構”,溫家寶總理也談到中國經濟發展中仍存在“收入分配不均在不斷擴大”等問題,盡管中央已推出一係列方針政策推進收入分配製度改革,但收入分配懸殊的現象仍然存在,我國經濟發展的成果在分配中造成了較大的差距,原因何在?

中國勞動學會副會長兼薪酬專業委員會會長蘇海南在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收入分配體係不健全、不合理是造成收入分配問題的直接原因。

在宏觀分配層麵,統籌研究並部署全國收入分配改革及其相關配套改革的方案尚未出台,也未在政策上明確如何合理安排國家、企業、居民三者分配關係,如何合理處理資本、勞動要素的分配關係。

財政稅收體製也存在不健全,在初次分配中,我國對國有企業特別是具有壟斷性的國有企業未建立健全利潤上繳、資源占用稅等製度並認真貫徹落實。造成這些企業利潤畸高,另外,近年來盡管個人所得稅製度進行了改革,但仍然存在對高收入群體征稅力度不足,起征點偏低的問題。

工資分配製度不健全。工資集體協商尚不普遍,效力和作用有限。國企高管薪酬管理製度尚未健全,上市公司高管薪酬監管製度也不完善。公務員工資製度中級別對職務過度依賴,地區附加津貼製度尚未實施。事業單位收入分配製度中的績效工資未全麵實施,對製度外收入調控不力。

社會保障製度和其他要素分配等製度不健全。機關事業單位退休待遇製度與企業退休金製度不銜接、不平衡,帶來兩方麵人員退休待遇的很大落差,成為引發企業退休人員不滿的製度性原因。房地產價格一路飆升,極大加重了老百姓的購房住房壓力,也進一步擾亂了分配秩序。

在收入分配方麵,國外一些國家的經驗能給我們帶來些許啟示。以瑞典為例,據報道2008年,瑞典全國平均月工資為29100元,最高工資為35200元,最低工資為22000元(貨幣金額已換算成人民幣元)。瑞典80%的地區月工資在27000-29999元之間,低於26999元的地區占12%,高於30000元的占8%。

更有數據表明瑞典公務員不如建築業工人工資高;瑞典各行業差別不大,領取最高工資的科研人員比領取最低工資的醫療保健人員工資高出20%;職級工資差別甚小,國企老總的工資比門衛工資高出135%。而在工資占GDP比重方麵,瑞典2008年人均GDP365267元,全國平均年工資占人均GDP的96%;最低工資占全國平均工資的64%,占人均GDP的61%。中國城鄉居民收入占GDP的比例卻由從1985年時的56.18%下降至2007年的50%左右,2010年則下滑至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