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產品出廠就合格的說法,萬經理表示,確實能夠提供該產品2011年7月12日抽樣檢測時的檢測報告。該套產品中的晚霜產品也確實如萬經理表述的一樣,汞含量的數值正常。
然而,問題的症結在於,涉及王女士該產品批次的檢測報告,因已與委托加工廠家終止合作,並不能提供。
這就意味著,商家並不能提供該批次產品質量的合格依據,此時,王女士與廠家協商的爭議點在於,腎病與化妝品的汞超標是否存在直接的聯係,消費者需要做進一步舉證。
商標不轉讓無法賠付
洋品牌實際是“吹牛”
王女士投訴至上海市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閘北區消法委負責具體協調,雙方經過協商,決定通過做尿汞測試以排除爭議點。
11月8日,王女士赴杭州市疾病預防中心進行尿汞檢測,半個月後她拿到了該中心出具的尿汞檢測報告。報告顯示,王女士尿汞檢測值為471.64μg/g Cr。而公開資料顯示,我國正常人尿汞參考值≤2.25μmol/mol Cr (4μg/g Cr ),隻有當急性汞中毒時,尿汞往往明顯高於正常參考。
然而,多次聯係上海沁美化妝品有限公司萬經理,卻推說因生意失敗準備將該商標進行轉讓。萬經理說:“現在已經有意向的商家進行商標的購買,因為王女士在網上發帖進行投訴造成了負麵影響,商標目前無法順利進行轉讓,消費者要求的賠償我也無法保證。”
的確,上海沁美化妝品有限公司的官方網站早已經無法打開。但不少招商的公開簡介中描述:上海沁美化妝品有限公司“總部設於法國巴黎沁美國際(集團)有限公司,是一家專業從事人體肌膚護理、頭發組織護理等方麵研究的科研機構。公司下設法國沁美國際美容中心、法國沁美國際美發中心等日化類產品的尖端科研機構。”
由此,萬經理完全有理由與總公司進行協商。萬經理說:“實際沒有這個公司,網上的消息就是吹牛的。當時有朋友說做化妝品賺錢,化妝品的潛規則就是這樣的:介紹自己公司,誇大其詞。實際是國產的,產品主要是通過OEM(代加工)的。”
賠償額度僵持不下
消費者選擇妥協
消費者與商家進行協商,也通過了當地工商部門進行申訴,因商家無法滿足消費者的賠付要求——6萬元,讓王女士的維權陷入了僵局。
北京市嶽成律師事務所民事業務部律師李冉說:“消費者要進一步維權,根據《侵權責任法》和《產品質量法》規定,可直接向法院提起侵權之訴。
上海沁美化妝品有限公司作為銷售者,消費者有權要求其承擔賠償責任。”根據相關法律法規,消費者需提供證據證明其使用的產品存在缺陷、存在損害結果、兩者之間具有因果關係等。
而消費者王女士在白億堂產品的消費維權中,提供的相關證據已十分充足。
可涉及起訴,王女士還是選擇了放棄。她認為,在過去的幾個月中已經心力交瘁,加上還在持續的藥物治療,最終決定,按照上海沁美化妝品有限公司萬經理提出的4萬元賠償了結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