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試論責任感的評價與培養(1 / 2)

試論責任感的評價與培養

真言

作者:龔兵 許洪貴

產品質量事關人民生命健康財產安全。然而在法規比較健全情況下,為什麼我國仍頻頻出現產品質量問題,從某種程度上說,缺乏責任感。

一、責任感的定義與內涵

1、定義。責任感也叫責任心是指個人對自己、對他人、對家庭、對組織、對社會、對國家所負責任的認識、情感和信念,以及與之相應的遵守規範、承擔責任和履行義務的自覺態度。

責任感是一種互動關係意識。個體與環境(企業、社會等)發生的互動關係,個體為企業或社會負責,企業或社會為個體提供相應的回報。

2、內涵。責任感或責任心是一個與人的心理有關的概念,其產生根源來自以下兩個方麵:

(1)主動式的,受到激發,從內心深處發出的對待事物的熱情。如:科學家對未知領域的興趣愛好所引發對科研工作的強烈的熱情。這種熱情是其能否做好科研工作的前提,也是其個人能力發展的催化劑。這種熱情能夠引導科學家義無反顧地、廢寢忘食、不達目的絕不罷休。

激發是以主動性為主,受興趣、愛好、目標等引導。也可被組織、有魅力的領導感染等。

(2)被動式的,受規則等約束,對違反規則所導致損失的恐懼。如:違反公司規定就要受到懲罰(罰款、降薪等),以及與公司主流企業文化相衝突將導致精神壓力(輿論譴責)等等。

主動式所形成的責任感持續時間較長、效果顯著,容易出成果。創新性強的事業主要靠主動式的責任感。

被動式所形成的責任感持續時間短,需要反複加強。事務性的工作主要靠被動式形成的責任感。

二、責任感的影響因素

責任感或責任心不是與生俱來的,它的形成與發展是伴隨著人的成長逐步形成的,是一個發展變化的過程,具有動態性和反複性。影響責任感或責任心的因素主要有以下幾個:

1、天性。責任感是有群體差異的,責任感的高低或責任心的強弱是與個人的興趣、愛好,個人的自我定位、對待生活的態度、對國家、企業、社會的認可程度、以及個人的人生目標等息息相關。責任感是一個綜合複雜的係統,是多種自我因素交織作用的結果。

2、與責任對象的關係。能否產生對責任對象的熱愛,工作的內容和性質能否喚起個人的激情。責任對象提供的回報能否滿足個體需求,不僅滿足物質上的生存需求,還要滿足受尊重、成就感等精神層麵的需求。隻有形成良好互動關係和匹配,責任感或責任心才能達到最大化。

3、激勵。責任感的形成與個體所處的環境密切相關,個體所處的群體或組織給個體的激勵,不管是物資的還是精神的都會煥發出個體對待事物、對待組織的熱情,這種熱情就是責任感或責任心。

4、規則。正如張瑞敏提出的“斜坡球體理論”中描述的“人性就像斜坡上的球體,總是會有惰性的,一旦缺乏了前進動力的時候,他就會自然而然地下滑!”當人缺乏對某種事物和工作的責任感時,隻能靠規則來規範人的責任感。這種方式是被動的,比積極主動的人效果差很多,但是為了組織的共同目的被迫采取的手段。比如:海爾廠房裏的玻璃窗,改革前布滿灰塵無人問津,改革時將每扇窗戶落實到人並進行考核,工廠麵貌立即煥然一新。當主動熱情缺乏時,規則是建立責任感必不可少的必要的補充手段。

三、責任感的評價

個體的責任感或責任心是有巨大差異的,對於責任感強的人應多采用激勵的方法喚起他的熱情,而對責任感較弱的人則需要多采用規則的方法。因此,客觀衡量一個人責任感是采取措施的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