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費城一號大街與栗樹街交彙口,一路向東走去,可以看到300年前殖民者登陸費城時,所留下的著名景點Pen’sLanding。
而向西走去,則可以依次看到獨立宮和自由鍾,道路兩邊高大的樹木林立,景色十分宜人。這條充滿了濃重曆史氣息的街道,是費城悠久曆史的縮影。
在樹叢之中,隱藏著一幢不太顯眼的老式建築,遠遠看去就像是一座裝修考究的公寓樓,散發出濃鬱的厚重感。
這座建築之中,有一家在費城久負盛名的餐廳,名為CityTavern——城市酒館,是費城名流,以及別有情調的旅行者們非常喜歡的餐廳之一。
城市酒館餐廳成立於1773年,已經有超過兩百年的曆史,算得上是費城餐飲的標誌之一,期間曾經一度被大火燒毀,但很快又進行了原址重建。
可以說,城市酒館餐廳本身,就是費城曆史的一部分。
不少在費城居住過的曆史名人,都是城市酒館的常客,餐廳本身也一直極力保持著自身的曆史原貌。精美的裝修,充滿古舊氣息的桌椅,身穿18世紀服飾的侍者,這些意象無一不讓人沉浸其中,成為美食的俘虜。
“沒想到,傻大個打工的地方還不錯嘛……!”
剛剛來到費城兩天,來自中國的“富家女”沈墨霏跟隨著陳牧給出的路線指示,一路來到了這家餐廳,隻一眼,就被眼前的景象給看呆了。
“請問,是沈小姐嗎?”
來到餐廳門口,一名身材高大、相貌英俊的白人微微躬身,十分禮貌的詢問沈墨霏的身份,得到了肯定回應之後,讓出半步,隨後作出了一個請的手勢,引著沈墨霏走入店內。
“陳老板已經恭候您多時了。”
將沈墨霏帶到一處不太顯眼的小房間前,侍者伸手推開房門,在沈墨霏那讚歎不已的眼神中,將其引入屋內。
“嗨。”
房間中擺著一張長方形的餐桌,餐桌一側,一個比之前那侍者還要高大上不少的黃皮膚年輕人正坐在一旁,手中舉著一杯顏色奇妙的啤酒,微笑著向沈墨霏打招呼。
“哼,還算用心~”
此時,沈墨霏內心已經有些觸動起來了,之前她分明聽到,那侍者說的是“陳老板”已經恭候多時,而不是“小陳”,或者“中國陳”之類的稱呼。
陳牧,究竟在美國做什麼?難道他發達了?並不是在這家店裏刷盤子洗碗嗎?
這麼想著,沈墨霏故作驕傲的在餐桌邊坐下,環顧四周一圈,隨後斟酌著開口道:“這家店環境還不錯,看來你找了個好工作。”
“嗬嗬,算不上啦。”
陳牧微笑著將一杯啤酒推到沈墨霏麵前,開口道:“TavernSpruce,這家店的招牌啤酒,你一定要嚐一嚐。”
說完,陳牧將自己手中的啤酒一飲而盡,雙眼看向酒杯,無比裝叉的開口道:“芬芳馥鬱,香料迷離,口感順滑,不愧是本傑明富蘭克林親自調配出來的酒種!”
陳牧說話的語調與沈墨霏印象中的那個傻大個完全不同,後者微微皺眉,試著喝了一口,果然感受到了一股濃鬱的香氣。與普通的啤酒不同,這款啤酒顯然經過了特殊處理,顯得格外厚重而芬芳。
“嗬,在美國呆了幾個月,說話都是拿腔拿調的了啊~”
沈墨霏盡力保持著自己的高傲態度,其實說她是富家女,也不過是家庭條件比陳牧要好一些罷了。
比起真正的二代們,沈墨霏的家境隻能說是小康。
實際上,這一次沈墨霏出國求學,幾乎花光了家中的所有積蓄。如果不是她自己看到同學朋友出國留學眼紅,極力要求出國的話,家人也不一定會支持她遠渡重洋,來到美國求生存。
“哈哈,這不是難得有機會和你吃飯嘛,當然要略裝一點咯~”
陳牧微笑著開口道:“不知道你習慣不習慣這裏的餐飲,如你所見,這家店是古法料理,算是美國特色,我就點了一些經典菜式,你看看吃不吃的習慣。如果吃不慣,我們就換一家店。”
在陳牧的招呼之下,侍者恭恭敬敬的入內,給兩人上了前菜。
美味的麵包散發誘人香氣,餐前湯濃鬱無比,透出一股土豆的香味,引得沈墨霏味蕾大動,動手嚐了起來。
精致的美食被擺在錫製餐具中,晃神間。沈墨霏似乎覺得,自己已經穿越來到了18世紀的美國,正在高檔餐廳裏與社會名流進餐似的,顯得十分有儀式感。
“哈哈……這個中國小子,進展很順利嘛!”
房間外,幾個大個子正扒在門縫上往裏看去,其中以艾佛森最為興奮,似乎對於自己的計劃很是滿意,迫不及待的要進行下一步。
“您好,您的主菜來了。”
一番享用之後,侍者進屋,將精致的餐盤遞上,放在了兩人麵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