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下崗後,一個人帶著七歲的兒子過日子,生活相當拮據。我四處奔波找工作,但都以我年齡太大,把我拒之門外了。鄰居肖大姐是個熱心人,她給我介紹了一個在藥品超市當理貨員的工作,超市老板是一個四十多歲的人,聽說到現在還獨身。超市有規定,如若發現員工偷竊,那就會被開除。
在超市工作的大都是二十歲左右的小姑娘,隻有我一個四十歲的下崗工人。這份工作來之不易,我就倍加珍惜,每天勤勤懇懇的工作,生怕出一點紕漏。
很快,我以自己的努力,贏得了老板的賞識,當了超市的領班。當上領班後,我還主動申請了一節櫃台,當然,這為超市又減少了一個員工的開支,老板也非常高興。
可事情偏偏就出現了意外,月底盤點時,在我管理的區域內,發現一袋山楂丸被誰偷吃了一個。大家都將目光逼向了我,我極力辯解,可他們說,在這裏,隻有我一人的生活困難,再加上我主動申請櫃台,多多少少讓人懷疑我的居心。
正在大家七嘴八舌的議論時,兒子背著書包在門外喊“媽媽”,雖然我怕被人誤解,可我更怕給兒子身心造成傷害。失去爸爸,他已經夠不幸了,想到這,我就拉上兒子跑出了超市。
身後傳來高一聲、低一聲的嘲諷:“別看她平日裏裝模作樣,原來是一個貪吃的小偷啊,難怪她下崗了。”還有人說:“說不定是她兒子偷吃的,真是上梁不正下梁歪啊。”聽著他們的笑,我的心像刀割一樣疼,就像當年聽到老公販毒被槍決的消息一樣。我抱著兒子放聲痛哭,兒子在一旁不停地替我擦眼淚,說:“媽媽,我沒有做錯事,沒有,我今天考了第一名,老師還表揚我呢!”聽著兒子一遍又一遍的解釋,我知道兒子沒有偷吃,可到底是誰趁我不注意偷吃了一顆藥丸啊?
第二天,我沒有上班去,我脆弱的心怕再一次被她們傷害。老板打來了電話,他在電話那頭說:“楊欣,你怎麼沒來上班啊?記住,我這兒需要你,我也相信你。”在這個被人誤解的時候,有一個人給你一句鼓勵的話或者一個微笑,都足以讓你鼓起生活的勇氣。我匆匆忙忙趕去超市上班。
老板告訴我,他當年在上高二時,和班裏的一群孩子玩,生*抱打不平的他,為一次群聚鬥毆事件付出了慘痛的代價。其實他隻是一個旁觀者而已,意氣用事的他,拍拍胸脯,一個人背下了所有的罪名。父母見他進了監獄,一向好麵子的父親一下子氣暈了過去,沒過多久就去世了。他臨死時,逼著母親答應他,不要認他這個兒子。母親沒法子,隻好答應了。
坐了十年牢的他出來後,當年的同學都走上了工作崗位,可沒有一個人願意幫他。展現在他麵前的是一個陌生的世界:母親不見了,家裏的老房子,也賣給了別人。無處容身的他,一個人去了廣東。在東莞,他沒白天沒黑夜地做工,最後終於有了一定的啟動資金。有了這筆錢,他的第一個想法就是回老家,洗刷自己的罪行,更為了尋找自己的母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