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獵狐”故事
社會
作者:付曉英
2015年4月,公安部“獵狐”行動辦警員將犯罪嫌疑人胡某從希臘引渡回國“獵狐”序幕:泰柬邊境的漫長緝捕
口述:公安部“獵狐”行動辦成員 張遠
其實“獵狐”行動從2013年就已經開始了,當時是作為內部行動的代號,並不為外界知曉。在此之前,我們開展境外追逃一般是通過與其他國家執法部門文來電往開展工作,主動到境外緝捕犯罪嫌疑人是比較少的。2013年的“獵狐”行動是我們主動出擊的一次嚐試。
從各地上報的信息來看,馬來西亞的外逃經濟犯罪嫌疑人較為集中,數量也較多。由於馬來西亞與我國的警務合作較好,不久之前,孟建柱還曾去馬來西亞訪問,在兩國執法合作方麵又達成一些成果,所以公安部決定從2013年4月到6月在馬來西亞開展一次集中緝捕。工作模式是這樣的:國內成立後方工作組,前方派駐工作人員,集中時間開展追逃。
當時一共派了五人常駐馬來西亞,行動針對的也都是出逃較久的犯罪嫌疑人。我們一到馬來西亞,就與當地警方緊鑼密鼓地開展工作,但進展不大,我們的壓力也很大。前方開展工作的同時,後方在國內提供了很多支持,做了大量的基礎工作,我們也跟馬來西亞的執法部門進一步密切協作,千方百計尋找線索,工作逐漸有了眉目,在最後十幾天時間裏,我們連續抓獲了十幾名逃犯。
集中緝捕取得了不錯的成果,也為後來進一步“走出去”開展工作樹立了信心。之後,我們又多次采取個案協作和集中行動相結合的方式,主動開展境外追逃工作。其中,我印象比較深刻的是赴泰國緝捕一個重大經濟犯罪逃犯的過程。
在那個案件中,犯罪嫌疑人劉某涉嫌合同詐騙,給一家國有企業造成了上億元的經濟損失,2013年4月份跑到泰國。我們在國內做了很多前期工作,有了一些比較清晰的線索,12月8日動身去泰國,正趕上泰國政局不穩,局勢較為動蕩。
出去之前,我們就知道劉某在曼穀有個落腳點,於是聯係了泰國警方第一時間趕過去,可到了之後卻發現已經人去樓空。後來得到線索,劉某去了泰柬邊境,那裏離曼穀市區並不遠,可是交通環境不好,開車要六七個小時。我們和柬埔寨執法部門一直追到了泰柬邊境。
劉某是光頭,特征明顯,很好辨認,但我們那幾天一直沒發現他的蹤影。有天晚上22點多,我們得到消息說劉某在一個居民樓裏出現,立刻奔過去,結果又撲了空,原來他已經提前幾個小時返回曼穀。於是,我們馬上返回曼穀。在曼穀我們連續摸排幾天,終於在12月30日晚上找到他的住址。泰國警方排查以後終於確定了具體房間,並決定於次日淩晨實施抓捕。在蹲守一整夜後,第二天,劉某被成功抓獲。
我們第一次去看守所見劉某時,他特別囂張,說寧死也不會跟我們回去,還說抓了他也沒用,過幾天就得放他出去。我們跟他講法律、講政策、講親情,希望他能配合我們工作。第二次再去看守所,他的態度明顯緩和了很多。我們告訴他,希望他能積極配合,接受遣返。這期間,劉某也曾想方設法滯留泰國,但最終還是進入到了遣返環節,我們按照當地法律規定簽署了一係列遣返協議,很順利地走完程序,劉某被遣返回國,漫長的緝捕過程終於結束了。
“獵狐2014”:埃博拉肆虐下的尼日利亞追逃
口述:公安部“獵狐”行動辦成員 戴濤
尼日利亞的追逃故事應該從2013年說起。2013年8月份,尼日利亞警方協助我們抓獲了一名境外逃犯,要求我們押解回國。在完成押解工作的同時,我們向尼警方提出了協助緝捕另一名外逃重大經濟犯罪嫌疑人“大老李”的請求,但由於當時沒有明確的線索,“大老李”這個案子就暫時先放下了。2014年8月,尼日利亞警方在機場截獲了另外一名逃犯,我們必須再去一趟,就想利用這個機會把“大老李”找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