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紮賚特旗貧困治理與發展分析(1 / 2)

紮賚特旗貧困治理與發展分析

區域經濟

作者:韓暢陽

貧困不僅僅是一種較為普遍的經濟現象,也是一種非常複雜的社會現象。貧困人口難以自給自足,甚至缺乏維持個人與家庭最低生活標準的能力,更無力提高整個區域的發展水平。如何解決貧困地區的貧困問題一直是困擾我國經濟和諧可持續發展的一個大問題。雖然全國扶貧工作已經取得了重大成就,但一些發展相對滯後的少數民族聚居區和山區貧困問題仍十分嚴峻,亟待解決。

一、紮賚特旗貧困現狀

紮賚特旗位於內蒙古興安盟的東北部,總麵積11155平方公裏,耕地510萬畝,草場479萬畝,總人口約40萬人。2012年末全旗共有貧困戶3.7萬戶,貧困人口12.4萬,占全旗農村人口的41%,是國家重點扶貧工作地區。2012年,全旗人均GDP僅為17844元,不到全國平均水平的一半;全旗城鎮人均可支配收入14033元,農牧民人均純收入4981元,均與自治區平均水平相差較遠。2012年紮賚特旗財政收入為2.03億元,不足自治區內發達旗縣準格爾旗財政收入的百分之一。城鎮化率僅達到34%,交通不發達,旗內無鐵路通過,教育軟硬件設施不完善,醫療衛生條件落後,嚴重製約經濟發展。加強紮賚特旗扶貧開發工作,對於實現內蒙扶貧開發工作目標及推進全國少數民族聚集區貧困治理工作、加快小康社會建設具有重要意義。

二、貧困原因

(一)基礎條件落後

首先,本區農田水利設施不健全,很多田地缺乏基本的生產和生活條件,水土流失嚴重,基本農田、交通、能源、通訊等條件也無法滿足生產生活和經濟發展的需要,使得很多耕地不能得到及時有效的灌溉,形成“工程性缺水”。由於供水基礎設施落後,很多鄉村有水喝不上,165個自然村屯,近8萬人尚未解決飲水安全問題,造成“功能性缺水”。

交通不便,公路等級差,高級和次高級路麵僅占44.4%,公路路況差,運輸能力低,“村村通”僅完成40%,無鐵路運輸幹線。交通基礎設施的不完善製約了發達地區向本區的輻射程度。由於受發達地區輻射程度較弱,紮賚特旗吸引資金、人才、技術和項目難度較大,而區域內也缺乏工業等的增長極,自身資源優勢無法發揮,難以形成集約化和規模化的生產和交易模式。

(二)產業發展水平落後

目前國內第二產業是GDP增長的最重要的手段,人均生產總值的提升主要依靠第二產業的發展,而紮賚特旗2012年的三產比例為47:26:27。農牧業是其經濟發展的主導產業,非農產業在地區GDP中所占比例較小,第二產業所占比重最少。2012年紮賚特旗第二產業增加值僅為17.98億元,僅依靠第一產業無法帶動第三產業的發展,所以本區的第三產業發展也較為滯後。

近年來,雖然紮賚特旗綠色農業已經初現規模,但大部分地區仍然以傳統農業為主。紮賚特旗農牧業產業鏈條短、生產方式粗放、產品附加值低。2011年全旗農業總產值與農畜產品加工業之比僅為1:0.38,遠遠低於全國1:1.73的水平。本區農牧業產業化水平低,缺乏規模大、品牌知名度高、帶動能力強的龍頭企業。農業管理水平粗放、科技含量低。

工業化水平低,還處於工業化發展的初級階段,規模以上企業僅有25家。當地工業企業隻具備對部分資源進行初加工的能力,產業鏈條短、產業延伸不足、產品附加值低。產品中深加工產品很少,以農產品原材料,礦產資源為主,主要生產科技含量低、附加值低的初級低端產品。由於產業鏈條短,產業層次不高,也使得配套產業、生產性服務產業難以得到進一步發展。

(三)人口文化程度普遍偏低

紮賚特旗的學校數量較少,多數分布於音德爾鎮上,高中僅有兩所,師資力量較為薄弱。由於觀念問題,加上上學路途遙遠、家庭條件差,很多孩子初中畢業後就不再讀書,尤其是較為貧窮的北八鄉地區,群眾平均文化程度不到小學六年級。由於文化水平不高,農民觀念陳舊,接受新事物能力較差,對新政策也很難理解執行。又由於“等、靠、要”等舊的思想所在,很多農牧民不思進取、安於現狀,使得群眾互助組合渙散,新科學技術新品種不能引進且難以推行,區域傳統耕作模式固化。落後的生產方式、陳舊的思想觀念、較低的教育水平,使得農牧民增收乏力,不能快速地脫貧致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