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琳達的婚禮是在濱海最好的酒店舉行,那麼風光的婚禮,馮曼當然是知道的。
婚後,我帶著琳達去西部旅行,一路上其實都是在做慈善,那會我做慈善似乎成癮,也許是見到了太多的可憐,每當我見到窮苦的人,我就會心疼的不行,我知道很多事情不是我一個人可以管過來的,但是能夠做點什麼,內心就會舒服很多。
那一路下來,我和琳達感到既充實又開心,琳達真的很乖,什麼都聽我的,她思想單純,沒有任何城府,有什麼就說什麼,和她在一起,我的心情感到從未有過的舒坦,沒有了糾結,沒有了痛苦,充滿了陽光。
尤其在雲南西藏那些地方,看著那碧藍的天空,炙熱的陽光,我們靠在一起,我想幸福的人生當是如此。
旅行結束後,我們回到濱海,生活如往常那樣繼續著,我大部分的時間依舊撲在工作上,隻是會抽出多一些時間陪琳達。
我爸媽對於我和琳達結婚,他們沒有太開心也沒有不開心,我知道他們還在想著馮曼,作為他們二老來說,他們最中意的兒媳婦就是馮曼,因為馮曼跟他們交心,馮曼和我在一起的時候總是陪著他們,跟他們說家長裏短,當然琳達也會跟他們說話,但是看起來像是他們的孫女,說的都是他們根本不懂的事情,比如香港啊,美國啊,日本啊,那些國外的事情,還有一些流行的時尚,我爸媽就是笑著聽,哪裏知道她說的是什麼,而馮曼就不同,馮曼雖然出生在城市,但是說的很多都是農村的事情,關於農村她似乎比我都懂。
有天我媽終於對我說了句:“你曼曼姐現在怎樣了?”
我結婚後沒有跟我爸媽在一起住,有些女人我感覺不是她好不好的事情,而是琳達跟我爸媽在一起像個孩子一樣,不如讓二老清靜下,我偶爾帶琳達過去看我爸媽。
我坐在我媽旁邊低頭說:“還好吧,我跟她,我跟她性格不合適,是我們,是我們和平分手的--”
“不是你辜負人家的?”我媽生氣地說:“樂樂啊,樂樂,咱家以前什麼樣,你都忘了嗎?準是你不要人家的,你要是有錢就不學好了,那可是對不起自己的良心的,曼曼那麼好的閨女,你有錢了,人家都喜歡你,那會咱家那麼窮,誰幫你了?你出事後,誰來照顧你的,那雖然最後曼曼離開,可那也是她媽媽不同意,以前在家裏做飯,她總是說這個樂樂喜歡吃,那個樂樂喜歡吃,都把你當兒子一樣疼著,人啊不能沒有良心的,我跟你爸想回南明了,在這裏也見不到曼曼,天天都在等著她,也等不到了--”我媽掉眼淚,我看著特別難過,聽著我媽說的話,我心如刀割,我多麼希望她能夠再來家裏一次,可是也知道是不可能的,我也許這輩子就要帶著對她的愧疚度過餘生了,我清楚地知道,此生不管我再遇到怎樣的女人,不管她多年輕多漂亮,就算是皇親國戚,就算她在別人眼裏再好,她也是比不上馮曼的,因為馮曼是我愛的女人,因為她曾經那樣地愛過我,她並不完美,可以說毛病很多,可是我們不都是這樣嗎?
來這人世,想做個完美的人是不可能的。
“媽,濱海不挺好嘛,不回南明,南明一個村子人那麼少,刮風下雨的,我多擔心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