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初我和琳達在一起的時候,結婚那會,郭振華對我很好,我們在一起聊天的時候,我跟他說了一些我過去的事情,他是知道的,當時我也許太天真了,也許我不能對任何人說我的過去,就算是琳達的父親,那都是不可以說的。當時郭振華跟我說他的關係如何厲害,當他那樣說後,我感覺我的事情就是小事了,而且我大概地說後,郭振華也直接跟我說,沒有什麼事情。
我給郭振華打了電話,沒有說是什麼事情,他讓我去他家。
我準備帶著向南去他家的時候,我接到了一個陌生電話,電話裏,一個男的對我說:“不要去郭振華那裏,他已經通知了內地的警方,報警,香港的警方有可能也會過去,會抓你!”他說過後就掛了電話,當我聽到這個電話的時候,我感到有些意外,我沒有想到郭振華如此對我,不幫我就算了,還要如此。
我沒有去郭振華那裏,我當時就準備離開香港,一切都聯係好了,我通過輪船離開,走之前,我沒有帶我父母和允兒,我不想他們跟我奔波折騰,就算我出事了,他們不會有什麼事情,我安排兄弟在香港照顧他們。
走之前,我是讓向南也留下來的,當時我們在碼頭邊的車裏,我說:“向南,你留下來,我一個人走就好,我先出去避避,如果沒有什麼事情,我再回來!”
向南搖頭說:“大哥,我不留下來,我跟你走,這些年,你對我恩重如山,作為兄弟的,不能看到你現在如此,苟且偷生,我跟你一起走!”
最後向南是跟我一起離開的,我們上了輪船,其他的兄弟們跟我們告別,其他人也要跟著我,我沒有讓,帶的人越少越好,多了反而容易暴露。
那是一艘貨船,老板跟我是朋友,船在晚上出發,開往泰國。
那會我在那邊也有不少關係,而且那邊的官員腐敗很厲害,這樣一來是比較好的,我想先在那裏停留,然後再作進一步打算。
午夜的時候,我跟向南在船上看著星星,聽著波濤聲,在那裏喝著啤酒。
想著這樣離開,心裏有些不是滋味,其實我也舍不得離開祖國,從內心深處來說,我沒有多大的過錯,可是法不容情。
我本該去接受處罰,可是當時我不想那樣,因為我知道後果很嚴重,對於未來我不能夠預測。
到了泰國後,我和向南住在芭堤雅那兒,那兒比較混雜,而且有很多勢力在其中。
住下來後,每天沒有什麼事情,兩個人也不經常出去,雖然那兒對於男人來說是天堂,可是對我來說,沒有任何興趣,向南有興趣,可是我們都時刻要小心。
沒事,我們就在家裏做飯,早上的時候,我們會去海邊玩,在那裏看著大海,吹著海風,那兒風景很美,雖然麵臨危險,但是卻感到很是舒服,我在想如果我沒有做過這樣的事情,可以和自己愛的女人在這裏真是太棒了。
這個時候,你似乎才會真正地體會到,平平淡淡,有點小錢,有個幸福的家庭,那已經足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