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義仁頓時語塞,他現在隱隱有點後悔了,他覺得自己今天晚上做這件事情太衝動,太沒有思慮了,轉讓生意這種事情,應該找個陌生人來的,轉讓給朋友,首先是拉不下臉講價,還有一個問題就是後期合作會不會出現什麼問題。
不過事已至此,後悔也是沒用的,他隻能硬著頭皮道:“飛哥,我不是要讓你直接掏轉讓費給我,要不咱們這麼來,這生意我轉給你,前三個月咱們六四分,你六我四,後麵三個月你七我三,半年一過,這生意就全歸你了,你看行不?”
這個方法不是張義仁想出來的,這是他之前在一本網絡小說上看來的,就在剛才的電光火石間,他突然想起了之前在書上看到的這一段話,就比葫蘆畫瓢的把這個分配方式借用過來,他認為這個分配方式是相對比較合理的,這相當於分紅半年之後,徹底交權,對兩個人都有好處。
朱飛考慮了片刻之後,點頭答應了,這個合作方案真的很合理了,他也知道,自己這是白白多了個做生意的機會,要知道,他在優雅的工資一個月也才三千八,要是這擺攤搞手機鈴聲的生意那麼賺錢,到時候他可以拿到手的,可就是兩倍於工資的錢財。
朱飛心裏也明白,如果不是張義仁分身乏術,這生意人家肯定要一直做下去的,也不會白白讓他撿這個漏。
不過,朱飛很快又提出了另外一個問題,那就是電腦的事情,搞手機鈴聲是必須有電腦的,可是朱飛現在根本就置辦不起筆記本電腦,於是他就想要從張義仁這裏借。
張義仁在藍馬公司上班,有公司的台式電腦,所以最近一段時間,他並沒有用筆記本電腦,而且,這筆記本電腦裏資源太多,也不適合拿去藍馬辦公室用,萬一有人不小心發現了裏麵的福利資源,那他在藍馬的形象那可就徹底毀了。
不過,就算電腦放在家裏不用,張義仁也沒有想過要外借給別人用——這屬於人的執念,對張義仁來說,電腦和手機感覺就像是老婆一樣,借給外人用,總讓他有種心驚肉跳的感覺,之前拿給朱飛看小電影用,那是在宿舍裏,當著他的麵,可是真的要拿給朱飛用,他真的有點放心不下。
朱飛看出了他的猶豫,繼續說道:“兄弟你放心,我就用一個月,第一個月賺了錢,我就去買個筆記本電腦。”
“好吧。”張義仁猶豫了很久,還是答應了下來。他真的不好意思拒絕朱飛,除了因為年輕臉皮薄之外,最重要的一點是,他覺得朱飛以前照顧了他很多,他有點不好意思拒絕對方。
兩個人把正事聊完,又開始了閑聊和八卦,這段飯吃到深夜十二點,張義仁和朱飛都有些微醺,臨分開的時候,張義仁把電腦包交給了朱飛,就這樣,在沒有合同,沒有欠條收據,沒有任何的防備的情況下,張義仁把筆記本電腦和生意都交給了朱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