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憲政之路
特別策劃
作者:李步雲
人民民主 依法治國 人權保障 憲法至上
憲政思潮
綜合得分:7.4
關注度:8.5
活躍度:7.6
影響力:6.4
現實表現:2013年,“憲政”、“憲法政治”成了新的敏感詞彙,在某種程度上已經成了言論“禁區”。一股反改革、否定82憲法之風襲來,火藥味十足,引起知識界理論界的驚詫和反彈,群起質疑、反駁。圍繞著憲政是否特指“資產階級憲政”話題,學術界展開了激烈的爭鳴。
核心觀點:憲政是以實行民主政治和法治為原則,以保障人權和公民的權利為目的,創製憲法(立憲)、實施憲法(行憲)、遵守憲法(守憲)、維護憲法(護憲)以及發展憲法(修憲)的全過程,簡言之,憲政就是依憲執政和依憲治國。憲政又稱憲治。憲政如同法治、民主、自由、人權、市場經濟等製度、事物一樣,本身並不存在著姓“資”姓“社”的問題。其姓“資”姓“社”取決於運用這些製度的人賦予其什麼內容。
新動向:關於憲政的爭論中,有三種基於不同理論認知的憲政主張:第一種主張是堅定地走中國特色憲政之路,該主張所基於的是憲政的普遍適用性與中國國情特殊性相結合的理論認知;第二種主張是走與西方國家完全相同的憲政之路,該主張所基於的是西方憲政為唯一普適性憲政模式,憲政即西方憲政的理論認知;第三種主張是拒絕和反對任何憲政,繼續走我們已經走過的權力高度集中的路,該主張所基於的是憲政民主普世價值姓“資”,是西方國家欺騙我們人民的“美麗謊言”和“話語陷阱”的理論認知。絕大多數學者和實務工作者是第一種主張的擁護者,即主張堅定地走中國特色憲政之路。
現在有人打著憲政的旗號,反對黨的領導,否認我國現行社會主義製度的優越性,主張全盤西化,這是我們必須堅決反對和抵製的。但是,這隻是社會上的極少數人。我國現在絕大多數學者主張實行社會主義憲政,都是在擁護黨的領導、堅持社會主義方向,主張在黨的領導下、在現行體製內,有計劃、有組織、有步驟地推進政治體製改革,進一步建設與健全我國的社會主義憲政。隻要我們認真地、客觀地審視近20年來有關憲政問題的全部著作與論文及其作者的基本政治立場,就可以充分肯定這一點。因此,我們決不可因極少數人的錯誤認識與主張,就否定我國應當實行社會主義憲政,就否定憲政概念的科學性,就把“民主憲政”同資本主義劃等號。這在理論上是完全錯誤的,甚至必然導致嚴重的政治後果。
高舉憲政旗幟,是我黨的優良傳統
在我國的新民主主義革命時期,中國共產黨曾高舉憲政旗幟,同國民黨反動派進行針鋒相對的鬥爭,並以此指導革命根據地政權的憲政建設。1940年,中共中央曾在延安隆重舉行“憲政促進會”,毛澤東主席曾親自到會作“新民主主義的憲政”的著名演講,將憲政定義為“民主政治”。那時候,毛主席還曾明確地提出“自由民主中國”這一概念,他說:“自由民主的中國,將是這樣一個國家,它的各級政府直至中央政府,都由普遍、平等無記名的選舉產生,並向選舉他們的人民負責,它將實現孫中山先生的三民主義,林肯的民有、民治、民享的原則和羅斯福的四大自由。”
毛澤東講的“憲政就是民主政治”,其“民主”一詞是從廣義上講的,即現今我國憲法所說,我們的目標是要建立一個“富強、民主、文明、和諧的社會主義強國”中的“民主”一詞。中國共產黨人正是由於高舉了憲政的這一大旗,並切實踐行憲政,形成了解放區搞民主,國統區搞獨裁;解放區搞法治,國統區搞黨治;解放區人民翻身得解放,國統區人民毫無權利可言的鮮明對比,才吸引了千千萬萬革命青年衝破重重封鎖奔向延安;才將各進步階級與階層團結在自己的周圍,推翻了蔣家王朝。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的前八年裏,中國共產黨仍然高舉憲政旗幟,並進入社會主義憲政的新時期,其集中表現就是1954年憲法的製定和實施。這部憲法明確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切權力屬於人民”,確立了以人民代表大會製度為其根本製度的民主體製;確立了“司法獨立”、“法律平等”等法治原則,詳細規定了公民應當享有的政治、經濟、社會、文化方麵的各種權利。毛澤東等領導人反複要求全黨和所有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嚴格遵守憲法,維護憲法的崇高權威。
1978年,我國開始進入改革開放新時期以來,黨領導人民以更加堅定的步伐走上建設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憲政之路。而1982年憲法的製定則成為中國民主法治建設重新走上憲政軌道的根本標誌和裏程碑。1999年第二次修憲,將“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莊嚴載入憲法。2004年第三次修改憲法,又將“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私有財產不受侵犯”,“三大文明協調發展”等內容寫進憲法。2008年3月,吳邦國同誌在十一屆人大會議上曾說,這次修憲是我國“憲政史上又一新的裏程碑”。2002年12月4日,胡錦濤同誌《在首都各界紀念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公布實施二十周年大會上的講話》中指出:“依法治國首先要依憲治國,依法執政首先要依憲執政,憲法和法律是黨的主張和人民意誌相統一的體現,是中國建設偉大實踐的科學總結……全黨同誌、全體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和全國各族人民都要認真學習憲法、維護憲法,保證憲法在全社會的貫徹實施。”這是執政黨在我國首次提出“依憲治國”、“依法執政”的科學概念。其實,“依憲治國”就是“憲治”,“依憲執政”就是“憲政”。而憲治和憲政就是一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