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法治精神當作主心骨
卷首語
作者:子平
依法治國首次成為黨的全會主題,這既是政治抉擇,也是使命擔當。畢竟,全麵建成小康社會、實現中華民族偉大複興中國夢,離不開法治牽引;全麵深化改革、完善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製度,離不開法治保障;實現國家治理體係和治理能力現代化,離不開法治推動。
作為政治文明的製度形態和秩序形態,法治集中反映著一個國家或地區的政治生活狀況、權力與權利關係的合理化程度和社會公平正義的保障水平。法治的本質是民主,目的是維護公平正義,邏輯原點是“私權自治,公權受限”,所以,它當仁不讓地成為推進政治民主和管理社會的製度首選:法治體現人類理性,具有規範性,能有效防止執政者的偏私和權力濫用;法治具有穩定性、連續性,不因領導人的改變而改變,不因領導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變而改變,能有效保障國家長治久安;法治具有強製性,以國家暴力機關為後盾,能有效懲治違法犯罪,維護公民權利。因而它理應也必然成為依法治國、依法執政、依法行政的基本遵循。
作為人類日常生活的一種製度安排,“法治是以和平理性的方式解決社會矛盾的最佳途徑”,是現代思維方式與行為方式疊加而成的一種生活方式。因為“法律是人類最偉大的發明,別的發明使人類學會了如何駕馭自然,而法律讓人類學會了如何駕馭自己”。正是由於法治反映了人類管理自身的深刻進步,凝聚著最大的社會共識,是最大的社會公約數,因而能夠引導人們在通達法意中,按照法律的精神來規束自己的行為,逐步養成辦事依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慣性與自覺。
在法治社會,任何經濟製度、政治製度與文化製度要得到順利運作和健康發展都必須法治化。真正實現國家各項工作法治化,全體公民特別是黨政幹部都要認真學習領會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法治不僅要求完備的法律體係、完善的執法機製、普遍的法律遵守,更要求公平正義得到維護和實現”的深刻論述,把法治精神當作主心骨,不斷強化法治思維,提高依法履職的能力。
強化法治思維,根本的是要形成基於法治的固有特性和對法治的信念認識事物、判斷是非、解決問題的思維方式,關鍵是要摒棄人治思維,堅持規則優先,程序優先,職權法定,權利優位,法律麵前人人平等。對於機關黨員幹部而言,強化法治思維必須堅持憲法法律至上,嚴格依法辦事。
“國無常強,無常弱。奉法者強,則國強;奉法者弱,則國弱。”隻有在宏觀定位上把法治作為治理國家的基本方略,在實踐要求上把法治作為管理社會的基本方式,在文化追求上把法治精神當作主心骨,“堅持依法治國、依法執政、依法行政共同推進,堅持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一體建設”,才能使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確定的法治建設大格局造福人民,服務中華民族的偉大複興。